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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算手册(桥梁工程)

2020-11-0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桥梁工程

1、目的/使用范围

为确保桥梁施工的施工质量,达到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提高产品质量,特制本作业指导书;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桥梁工程施工。 2、编制依据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 3、作业内容及程序

地基处理→基地换填→墩台制作施工→梁的制作施工→支座安装→明桥面和桥梁附属设施施工 一、(1)桥梁地基处理:

1. 基坑开挖前应按地质、水文资料和环保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持方案、弃土位置和防、排水等措施。

2.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观测,当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施工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基地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基地处理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淤泥、苔藓,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干净,应将去倾斜岩面凿平或凿成台阶; ②碎石类土及砂类土层基底成重面应修理平整,粘性土层基底整修时,应在天然状态下铲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

③砌筑基础时,应在基础底面先铺一层5—10cm水泥砂浆 3.基坑平面位置、坑底尺寸必须满足设计和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4. 基坑开挖方式和支护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5.基地地质条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1 2 (2)、基坑回填填料

1.基坑回填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夯实应符合规定。 2.换填地基所用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换填用砂应为中粗砂,有机质和泥量均不得大于5%; 碎石粒径不得大于100mm,含泥量不得大于5%; 石灰等级不得小于Ⅲ级。 3.换填范围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填料比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填筑和压实工艺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6.压实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换填地基和顶部高程允许偏差为±50 mm。 二、墩台制作施工 (1)钢筋加工绑扎

1.钢筋在运输、加工和储存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并按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

2.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应对钢筋隐蔽前的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形成

地质类别 土 石 允许偏差 ±50 +50 —200 检验方法 测量检查 施工记录。①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和间距等②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和接头面积百分率等③预埋件的规格数量等;④钢筋保护层厚度。

3.钢筋进场时,必须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无裂缝、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4.钢筋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受拉热轧光圆钢筋的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②受拉热轧光圆和带肋钢筋的末端,当设计要求采用直角形弯钩时,直钩的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

③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光圆钢筋)或12倍(带肋钢筋)

④用光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作不小于90°的弯钩,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作135°或180°的弯钩;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端直线段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的5倍,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1 名称 受力钢筋全长 允许偏差(mm) ±10 检验方法 尺量 2 3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箍筋内径尺寸 20 ±5(桥梁±3) 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配置在“同一截面”内受力钢筋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

2 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25%,在受压区不得大于50%

3 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4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不得超过一个接头。

钢筋安装及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钢筋安装及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名 称 允许偏差(mm) 1 2 钢筋间距 3 柱、梁 ±10 ±20 尺量,连接3处 分布钢筋间距 受力钢筋排距 同一排中受力基础、板、墙 ±5 尺量、两端、中±20 间各一处 检验方法 绑扎骨架 4 箍筋间距 焊接骨架 弯起点位置(加工偏差±20 mm5 包括在内) c≥35 钢筋保护层厚度c6 (mm) c≤25 (2)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

25<c<35 ±20 尺量,连接3处 ±10 30 +10 —5 +5 —2 +3 —1 尺量 尺量、两端、 中间各2处 1.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 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所浇筑混凝土和 砌体的重力、测压力及施工荷载;保证结构尺寸的正确,并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地基承载力、施工设备和材料等条件进行施工工艺设计,其弹性压缩、预拱度和沉降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2.模板及支架必须安置于符合设计的 可靠基底上,并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和 防、排水或防冻措施。

3.模板及支架与脚手架之间不得相互连接。

4.浇筑混凝土或砌体砌筑前,施工单位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交接检查,形成施工记录。

5.施工过程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现跑模、变形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并形成记录。

6.模板安装的材料质量及结构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接缝严密,不得漏浆。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型内的积水和杂物应

清理干净。 (3)混凝土施工

1、当工地昼夜平均温度连续3d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当工地平均气温高于30℃时,应采取夏季施工措施。

2、原材料进场必须对其进行检验,必须符合规范标准。 3、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弹性模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抗压强度和弹性模量试件,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其试件的取样与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抗压强度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与留置:

1) 没搅拌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

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

于一次;

3)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

②弹性模量试件的取样与留置按设计要求和实际需要确定。

③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养护方式和留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一内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等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合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6)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7)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结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1 抽线位置 2 3 4 5 6 7 高程 梁、柱、板、墙 ±10mm 垂直度 截面尺寸 梁、桁架的拱度 预留孔洞 中心位置 1/1000 +20 0mm +20 -2mm 15mm 项目 基础 梁、柱、板、墙 表面平整度 基础 允许偏差 20mm 检验方法 每边尺量不少于两处 10mm 8mm ±30mm 测量不少于两处 吊线尺量 尺量不少于3处 拉线尺量 尺量 2m靠尺和塞尺测量布少于 尺寸 8

预埋件中位置 +10 0mm 5mm 尺量 7、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有露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 (4)模板拆除

1、拆除承重模板及支架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除相关专业验收标准有特殊规定外,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序号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 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2 1 板、拱 2~8 >8 ≤8 2 梁 >8 ≤2 3 悬臂梁(板) >2 ≥100 ≥100 ≥75 ≥50 ≥75 ≥100 ≥75 8.拆除非承重模板时,混凝土强度应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5)防水层及伸缩缝

1、防水层及伸缩缝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2、防水层严禁在雨雪或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

3、防水层隐蔽前,应进行防水层隐蔽工程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隐蔽。

防水层的基层应平整、清洁、干燥,不得有空鼓、松动、蜂窝麻面、浮土和油污。

4、防水层的表面质量应达到涂层厚薄一致,卷材粘贴牢固,搭接封口正确。不得有滑移,翘边、气泡、损伤等现象。坡度平顺,排水通畅。 5、保护层表面质量应达到与防水层粘结牢固,结合紧密,厚度均匀一致。表面平整密实,不得有疏松、起砂、脱皮、损伤等现象。 6、防水层和保护层的材料称量的允许偏差为2%。 7、沥青胶结材料使用的允许偏差为-10℃.

防水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1 2

保护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1 2 项目 表面平整度 分格缝平直 允许偏差(mm) 3 3 检验方法 1m靠尺检查 拉线尺量检查 项目 表面平整度 卷材搭接长度 允许偏差(mm) 3 -10 检验方法 1m靠尺检查 尺量检查 1、伸缩缝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伸缩缝位置、尺寸、构造形式和止水带的安装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沉降缝不得漏水。

4、沉降缝填塞前,缝内应清扫干净,保持干燥,不得有杂物和积水。 5、沉降缝的表面质量应达到缝宽均匀,缝身竖直,环向贯通,填塞密实,外表光洁。

(6)台后填土、锥体及其他

台后及锥体填料种类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台后及锥体填筑范围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台后及锥体填筑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锥体填筑浇筑后应刷坡,坡面平整圆顺。 二、梁的制作施工 预应力梁制作 (1)钢筋加工绑扎

1.钢筋在运输、加工和储存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并按品种、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

2.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应对钢筋隐蔽前的下列内容进行检查,形成施工记录。①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和间距等②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和接头面积百分率等③预埋件的规格数量等;④钢筋保护层厚度。

3.钢筋进场时,必须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无裂缝、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4.钢筋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受拉热轧光圆钢筋的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②受拉热轧光圆和带肋钢筋的末端,当设计要求采用直角形弯钩时,直钩的弯曲直径dm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

③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光圆钢筋)或12倍(带肋钢筋)

④用光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作不小于90°的弯钩,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应作135°或180°的弯钩;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弯钩端直线段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的5倍,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配置在“同一截面”内受力钢筋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

2 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25%,在受压区不得大于50%

3 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4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不得

超过一个接头。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钢筋安装及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名 称 允许偏差(mm) 1 2 钢筋间距 3 4 柱、梁 ±10 ±20 ±20 尺量,连接3处 焊接骨架 弯起点位置(加工偏差±20 mm5 包括在内) c≥35 钢筋保护层厚度c6 (mm) c≤25 (2)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

25<c<35 +10 —5 +5 —2 +3 —1 名称 受力钢筋全长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箍筋内径尺寸 允许偏差(mm) ±10 20 ±5(桥梁±3) 检验方法 尺量 检验方法 受力钢筋排距 同一排中受力基础、板、墙 ±5 尺量、两端、中±20 间各一处 分布钢筋间距 绑扎骨架 箍筋间距 尺量,连接3处 ±10 30 尺量 尺量、两端、 中间各2处 1.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 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所浇筑混凝土和 砌体的重力、测压力及施工荷载;保证结构尺寸的正确,并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地基承载力、施工设备和材料等条件进行施工工艺设计,其弹性压缩、预拱度和沉降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2.模板及支架必须安置于符合设计的 可靠基底上,并有足够的支承面积和 防、排水或防冻措施。

3.模板及支架与脚手架之间不得相互连接。

4.浇筑混凝土或砌体砌筑前,施工单位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交接检查,形成施工记录。

5.施工过程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现跑模、变形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并形成记录。

6.模板安装的材料质量及结构必须符合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模板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接缝严密,不得漏浆。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必须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型内的积水和杂物应清理干净。 (3)混凝土施工

1、当工地昼夜平均温度连续3d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当工地平均气温高于30℃时,应采取夏季施工措施。

2、原材料进场必须对其进行检验,必须符合规范标准。 3、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4、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弹性模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抗压强

度和弹性模量试件,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其试件的取样与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抗压强度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与留置:

4) 没搅拌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

一次;

5)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

于一次;

6)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

②弹性模量试件的取样与留置按设计要求和实际需要确定。

③抗压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养护方式和留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5、施工缝的位置和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一内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等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合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6)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

7)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结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1 抽线位置 2 3 4 5 6 7 8 高程 梁、柱、板、墙 ±10mm 垂直度 截面尺寸 梁、桁架的拱度 中心位置 预留孔洞 尺寸 预埋件中位置 1/1000 +20 0mm +20 -2mm 15mm +10 0mm 项目 基础 梁、柱、板、墙 表面平整度 基础 允许偏差 20mm 检验方法 每边尺量不少于两处 10mm 8mm ±30mm 测量不少于两处 吊线尺量 尺量不少于3处 拉线尺量 尺量 尺量 2m靠尺和塞尺测量布少于 5mm 7、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密实平整、颜色均匀,不得有露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

8、梁体挡砟墙、边墙、隔板、封端四部分的表面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梁体其他部分不得出现裂缝(梁体表面收缩缝除外)。 (4)模板拆除

1、拆除承重模板及支架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

求时,除相关专业验收标准有特殊规定外,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序号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 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2 1 板、拱 2~8 >8 ≤8 2 梁 >8 ≤2 3 悬臂梁(板) >2 ≥100 ≥100 ≥75 ≥50 ≥75 ≥100 ≥75 2.拆除非承重模板时,混凝土强度应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5)预应力筋的制作和安装

1、预应力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预应力筋展开后应平顺、不得有弯折;表面不应有裂纹、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和油污等。

3、预留孔的金属螺旋管、橡胶棒(管)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 求。施工中应密封良好、接头紧密、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4、预应力筋下料长度按设计要求或工艺要求计算确定。 预应力筋下料长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查方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法 与设计或计算算长度 1 钢丝 束中各根钢丝长度差 ±10 不大于钢丝长度的1/5000且不大于5 与设计或计算长度差 2 钢绞线 束中各根钢绞线长度±10 5 尺量 差 3 热轧钢肋钢筋 ±50 后张法预应力筋预张拉或初张拉时,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预张拉或初张拉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80%。后张法预应力筋终张拉或先张法预应力筋放张时,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弹性模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预应力筋的预应力、张拉或放张顺序和张拉工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预应力筋的实际伸长值与计算伸长值的差值不得大于±6%。 后张法预应力构件的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数量不得超过预应力筋总数的5%,并不得位于结构的同一侧,且每束内断丝不得超过1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 三、支座安装

支座品种、规格、性能、结构及涂装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固定支座及活动支座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梁体支座中心应符合设计要求。

支座与梁底及垫石之间必须密贴无缝隙,垫层材料质量及强度符合设计要求。支座配件必须齐全,水平各层部件间应密贴无空隙。

支座锚栓质量及埋深和螺栓外露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支座锚栓固结应在支座及锚栓位置调整准确后进行施工,预留螺栓孔必须填满捣实,填料种类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孔道压降工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锚具和预应力筋封闭防护前必须按设计要求对锚具和预应力筋防锈和防水处理。锚具和预应力筋封闭防护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凸出锚固端锚具的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50mm; 2 外露预应力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四、明桥面和桥梁附属设施

明桥面铺设前应按桥上线路纵断面进行桥面枕木型、刻槽深度布置图设计,并应符合设计有关规定。

明桥面的材料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桥枕、护木、钢梁间的联结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桥面铺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桥枕净距应为100-180mm,并不得铺在横梁上。桥枕槽口深度不得大于30mm,宽度较纵梁翼宽度不得大于4mm。

2、当使用钩头螺栓时,螺栓应竖直,钩头有2/3的面积与钢梁密贴,螺栓与翼缘空隙不得大于4mm。

3、护木安装应顺直,接头及护木和桥枕接口严密,间隙不大于1mm。 4、中心步行板净距不大于4cm。

5、在自动闭塞区间,钩头螺栓垫圈与钢轨扣件的净距不得小于15mm。

6、人行道、避车台所用材料质量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人行道扶手在10m长度内,矢度不大于10mm。 人行道步行板相邻高差不大于3mm。

人行道的步行板应铺装平整、板面平整、无明显损伤,排列均匀,嵌缝基本密实。

7、附属设施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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