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
发包方(甲方):富仁建筑劳务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诚信、自愿的原则,就隆安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所有石材干挂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隆安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工程 2、工程地点:隆安县城西路25号
二、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承包内容: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要求的所有石材干挂工程和清理保护工作,以及与该工程相关的所有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工程量暂定3000㎡,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施工,按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除特别说明外的所有材料、人工、机械、装卸、运输、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劳保以及管理费用和税金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内。
3、施工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从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2月28日止,春节停工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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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不可抗因素(地震、火灾、洪水、暴雨、台风)或其它分项工程影响本分项工程不能连续施工的情况,乙方书面向甲方通报,经甲方同意则工期可相应顺延。
三、质量要求:
1、天然花岗岩属于天然产物,存在颜色和花纹上的自然偏差,但品种、规格应以样品和施工图纸要求的一致,且颜色和条纹应与样品和施工图纸要求的相似,不能人为造成差异。
2、工程质量标准: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需达到优良工程的标准。
3、石材质量控制:
石材表面平整度 ±1mm ; 墙面垂直度 ±2mm ;接缝平直度:±2mm ; 缝隙宽度 ±1mm 。
4、整体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并需要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参建各单位的竣工验收。
5、材料进场需报验项目部、业主、监理并通过四方共同验收,相关资料齐全且保证材料符合要求,需送检的材料必须配合甲方按规定送检且送检结果必须符合要求。
四、承包单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壹佰贰拾万整(¥1200000.00元),工程结算以合同签订的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合同签订的综合单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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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樱花红和中国白麻花岗岩综合单价410元/㎡; (2)雪花红柱身综合单价660元/㎡; (3)芝麻灰柱座、柱帽综合单价1600元/㎡; 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本工程总工程量的50%,并经初验合格后,甲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40%支付乙方进度款。
(2)乙方完成本工程合同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并经初验合格且双方确认最终工程结算款后,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至最终工程结算款的80%(含此前已支付乙方的所有工程款);整体工程经相关单位最终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最终工程结算价款的97%(含此前已支付乙方的所有工程款),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款时,由劳务公司按支付款总额的30%以工人工资方式支付乙方,其余由甲方按支付款总额的70%以材料费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合法的对公账户,乙方需提供支付款总额70%的合法的普通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加工场地、工人生活场所及免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用水用电;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分项工程所需的有关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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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免费提供本工程现有的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给乙方使用,创造施工条件;
(4)甲方协助乙方对本分项工程成品及半成品进行保护; (5)甲方负责协调交叉作业各工种之间的矛盾;
(6)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必要时,需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自备以下材料和机具工具:小型施工工具、冲击钻机、电焊机、安全帽、靠尺、塞尺、水平尺、水平胶管、电钻、施工用钉、铁线、照明电缆电线、墨斗、线等一切施工机械工具以及其它材料机具;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委派孙保国为常驻工地代表行使乙方代表的权力,履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做好现场工作安排、质量控制等工作;
(4)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工作安排,对项目部及主管部门的整改要求要及时按规范和图纸要求完成;
(5)对公司及政府部门的检查,乙方须无条件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配合甲方做好迎检工作;
(6)乙方要做到现场随做随清,工完场清,文明施工,节约材料,爱护机具,安全生产,遵守甲方和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7)乙方须保证劳务施工人员到位、充足,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按时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
(8)劳务工人进场后,乙方必须组织劳务人员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由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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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签字,不得代签,相关资料需交给项目部留存;
(9)乙方必须做好劳务工资发放的工人工资分配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乙方劳动报酬,相关资料需交给项目部留存;
(10)乙方自行解决劳务工人施工期间的食宿餐具、床铺用品及生活用品,严禁使用热得快、太阳灯烧水取暖以及其它高功率电器;须搞好住宿区的安全卫生工作;
(11)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带领工人集体罢工或者唆使工人围攻、要挟项目部和管理人员,更不得做出聚众闹事等极端行为,如发生有损甲方经济损失与名誉的各种事情,每次罚款两万元,从乙方劳务报酬中扣除,并且甲方有权开除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并终止协议,所剩人工费不予结算;
(12)乙方要保证足够的满足技术要求的施工人数,以确保施工需要。 (1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4)乙方应及时提供合法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和项目部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工程款;
(15)乙方进场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不准用童工、体弱、不善于建筑操作的人员,严禁酒后上岗,施工前做好周边和操作层的安全防护才能施工,严禁冒险作业和野蛮施工,确保安全生产。上班前必须对所施工范围的安全因素进行检查,如有隐患,必须整改后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施工,若乙方违章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按国家、省、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16)在质量、进度、安全、施工人数、安全文明施工及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任何一方面,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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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或将乙方辞退,甲方有权因此终止本协议二更换新的施工队伍,乙方应主动退场并自行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责乙方员工进退场费、误工费、来回车船费以及其它一切费用;
(17)甲方提供现有外架给乙方施工,局部外架和脚手架不满足施工要求的由乙方自行调整,但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18)乙方作业人员不得违反以下规定:
1)劳务工人要遵纪守法,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和赤脚上班,如有违反,每人1次罚款200元。罚款均在当月乙方劳务报酬中扣除。
2)乙方进场后必须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边做边清,工完场清,确保现场整齐。配合甲方做好迎接各项检查。在有关部门和公司综合治理检查评比中,如有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罚款,甲方加倍处罚乙方。连续两次达不到优良的罚款1000元。罚款均在当月乙方劳务报酬中扣除。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劳动力。根据工作需要,凡甲方通知到乙方增加人员加班加点赶工的,乙方都要尽力配合。如果因劳动力不足又不及时补充而施工进度及质量的,甲方可以另外组织劳动力补足,甲方按补足人员实际发生费用的两倍从乙方承包的工程款中扣除支付和处罚。扣款均在当月乙方劳务报酬中扣除。
4)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劳务工人,凡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更换劳务工人的,按每人每天50元进行罚款,所有工人往来车费由乙方自理。罚款均在当月乙方劳务报酬中扣除。
5)乙方须按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作业,不得随意大小便,违者每发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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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元。罚款均在当月乙方劳务报酬中扣除。
6)乙方人员禁止携带孕妇、小孩进入工地及工地宿舍,违者除责令限期离开工地外,并按情节轻重罚乙方500至1000元的罚款,造成一切后果者甲方一概不负责任。
7)劳务人员不得在工地和宿舍内酗酒、闹事、打架,严禁男女混住、赌博偷盗,禁止使用明火炉具(电炉、煤油炉、煤气罐)、热得快电阻等,乱拉电线,禁用电饭煲、电水杯、用电炉或电热丝煮食,违者除没收器具外,违者每次罚款500元,举报者奖300元。
8)所有新进场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后才允许上岗,上岗工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违反一次每人罚款200元。
9)未按规定堆放材料或乱堆乱丢材料,每次罚款150元。
10)未经允许,不能乱拆已搭好的安全防护栏杆、脚手板,因施工需要拆除的,施工完成后必须及时恢复防护,违反一次罚款200元。
11)乙方需在切割、电焊等动火作业区需做好消防防火措施,否则违反一次罚款200元。
六、违约责任:
1、质量缺陷的违约责任:乙方施工质量若不能通过监理、业主、甲方和项目部验收,乙方须无条件返工。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皆有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补偿;若经过二次或二次以上返工整改后质量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不予结算。
2、若乙方中途退场,则按乙方已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工程的工程量的70%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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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立即组织工人和材料进场,并展开施工作业;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窝工、停工,如违约造成双方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退场。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直接向工程所所辖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至工程完工且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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