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项目简介………………………………………………… … 4 二、技术标准…………………………………………………… 4 三、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5 四、参建单位……………………………………………………… 5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内容及依据
一、监理工作范围………………………………………………… 5 二、监理工作内容………………………………………………… 6 三、监理工作原则与依据………………………………………… 7 四、监理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 8 第三章 现场监理机构及人员安排
一、监理组织机构图………………………………………………10 二、总监办及驻地办人员配备……………………………………12 三、总监办及驻地办职责…………………………………………13 四、监理工作制度…………………………………………………32 五、总监办管理制度………………………………………………37 六、廉政建设保证措施……………………………………………37 第四章 监理工作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38 二、 工程质量监理……………………………………………… 40 三、工程进度监理…………………………………………………47 四、工程费用监理…………………………………………………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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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56 六、信息管理………………………………………………………68 七、 组织协调………………………………………………………72 八、竣工与缺陷责任期监理……………………………………… 73 九、 安全监理………………………………………………………74 十、 文明施工管理…………………………………………………76 十一、环境保护监督………………………………………………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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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1.工程概况
巴中至达州高速公路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中的广元-巴中-达州-万州的重要部分。线路位于四川省北部地区大巴山南麓的巴中市和达州市境内。路线起于巴中东互通式,止于魏兴枢纽互通式立交,全长约110公里。
2.中间控制点
本项目中间主要控制点为巴中、水宁寺、平昌县、达州等四个城镇。 主要河流巴河、州河。
路线主要经过魏兴镇、罗江镇、盘石乡、七里乡、长田乡、花红乡、开江县城、讲治镇、宝石乡等9个乡镇。
二、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 项目 路段: 公路等级: 设计速度: 设计交通量(小客车): 停车视距: 路基宽度: 荷载等级: 安全设施: 设计洪水频率: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技术标准 巴中至达州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80km∕h 32380辆∕日(远景交通量) 110m 24.5m(整体式路基) 公路Ⅰ级 A级 特大桥面1∕300,路基、大、中、小桥1∕100 Ⅵ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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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总工期61个月,施工准备期监理施工1个月,施工监理服务期36个月,缺陷责任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四、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四川巴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BD13
BD14 BD15 BD16
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内容及依据
一、监理工作范围
工程范围:设计文件、图纸以及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防护、环保、水保、绿化、交安、房建等工程)和业主同意增加的施工监理。起止桩号为:K87+700,全长公里,共分为4个施工标,具体划分如下:
BD13合同段 K87+371~K94+608 全长 km BD14合同段 BD15合同段 BD16合同段
工作范围: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对项目进行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的监理、合同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环保监督,并通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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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会议、现场协调会议,现场专题会议等手段进行协调管理。
二、监理工作内容
1、熟悉合同文件,及时发现和报告设计图纸中差、错、漏; 2、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参加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结果和施工组织设计; 5、督促和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6、初审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并报业主,审查承包人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7、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督促承包人到项目所在地质监站办理试验室备案手续,审核其人员资质;
8、验收试验检测机构中心试验室,并到当地质监站办理试验室备案手续,监督、指导试验室和驻地试验室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9、履行安全工作监理职责,将业主交通管制方案纳入监理程序;
10、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按照业主的规定和要求召开常规工地会议、监理会议,建立例会制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按时下发会议纪要;
11、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的报告,必要时报业主;
12、审核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3、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4、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质量; 1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批复前报业主认可),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6、发布开工令,批准分部及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17、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8、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和质量评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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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问题,确认设计、承包人提出的改进(补救)措施和方法,并监督实施。出现质量问题时,应按《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通部交公路发[1999]90号)的规定报告和处理;出现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业主,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20、发布停(复)工令;
21、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2、审查签认中期支付证书;
23、发布变更令(重大、重要变更报业主核准);
24、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5、编制监理月报和年报;
26、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具体负责核对工程数量,评定工程质量; 27、签发交工证书;
28、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四川省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9、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0、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作,对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1、签认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2、签认最终支付证书;
33、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4、其它。
总监办将按照公认的监理职业准则、施工合同条款、《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本项目工程监理的有关要求承担BDJ4监理合同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作原则与依据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派出的监理人员将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努力做好现场监理工作,并以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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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监理依据:
1、监理投标文件和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2、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协议书 3、设计文件和图纸 4、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
5、业主下发的文件、指示、指令和经业主同意的会议决定 6、交通部颁布的技术标准及各种现行的规范、规程等 7、国家法令、法规、规定、条例
8、国家其他部、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在无相应交通部颁标准的情况下参照使用) 9、其他有关的工程监理规定与要求。 四、监理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 1、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
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费用目标、安全监督目标、环保监督目标、合同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目标等。即工程质量目标为优良等级,工程进度与费用控制满足合同要求。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1)、质量监理目标
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图纸、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坚持预设质量控制点,搞好工序监测,严格中间的质量检验及现场质量验收。从而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时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严格开工申请审批,尽量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争创精品工程。
(2)、进度监理目标
要求各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施进度的比较,按月给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人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员等及时进场,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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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费用监理目标
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现金流量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认真做好计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人要求费用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使工程费用支付合理。
(4)、安全监督目标
监理工程师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监督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搞好安全生产,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5)、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目标
增强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期间的环境污染,保护耕地,保护生态不受破坏,构建和谐文明的施工环境;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做好施工环境的保护工作。
(6)、合同管理目标
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特殊作用,协调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依据有关合同条款,规范和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7)、信息管理目标
按照监理委托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及业主的规定,按期填报各种表格和报告,认真监理的各项记录工作,搞好质量的评定以及各种表格的统计、整理和归档工作,利用计算机管理技术,确保交工和竣工验收资料及时、准确的提供。
2、质量保证措施
(1)、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责任人的创优工作组织体系,对BDJ4总监办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质量第一”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全员质量创优和服务意识。
(2)、将工程创优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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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的监理质量控制,建立质量创优责任制。
(3)、加强技术管理,制定合理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对复杂和重要工程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质保措施要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使监理人员、检测手段得到合理组合,使工程监理水平达到最佳。
(4)、严格按照规范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试验检测;按规定频率及时进行工艺试验、平行试验和抽检试验,纠正各种不符合试验检测要求、标准的施工行为。
(5)、建立一系列监理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环保等控制程序。要求承包人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用制度来规范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确保工程每一步都在监理工程师的严密控制下进行。
(6)、经常召开监理工作碰头会,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现场观摩会。
(7)、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将业主交通管制方案纳入监理程序;定期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环保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支架及模板安装、高空作业、吊机使用、防火、爆破等环节上,查找事故隐患,绷紧安全施工之“弦”。
(8)、按业主要求进行工作。对业主部门的指示、指令,原则上当天传达,当天贯彻执行,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9)、严格质量要求,狠抓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重视每一分项工程的工艺试验性施工。要求承包人将总结好的施工工艺作成作业指导书交底。
(10)、健全工程监理档案资料,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完成档案资料,同时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原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
(11)、坚持挂牌上岗制度,记好监理日志,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
(12)、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如要求现场合理布局、材料分类堆放,各类标识明显;施工人员挂牌施工;工地现场卫生达标;避免干扰当地交通和减少扰民等现象。
第三章 现场监理机构及人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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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理组织机构图
总监办BDJ4 总监办 总 监: 张晓宇 总 监: 李陶文 副 中心试验室 中标检测单位派驻现场人员 工程部 路基(含测量)监理工程师1人 路面监理工程师2人 结构(桥梁)监理工程师1人 地质监理工程师1人 材料监理工程师1人 交安监理工程师1人 房建监理工程师1人 安全环保工程师1人 合同部 合同管理(内业资料、计量)1人, 综合办公室 行政:1人 档案管理:1人 驻地办1 正副驻地监理工程师2人 合同管理(内业资料、计量) 1人,由副驻地兼任 路基(测量)监理工程师1人 结构(桥梁)监理工程师2人 结构(隧道)监理工程师2人 材料监理工程师1人 环保水保、绿化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员:4人 共计监理人员13人 驻地办2 正副驻地监理工程师2人 合同管理(内业资料、计量) 1人,由副驻地兼任 路基(测量)监理工程师1人 结构(桥梁)监理工程师2人 结构(隧道)监理工程师2人 材料监理工程师1人 环保水保、绿化监理工程师1人 监理员:4人 共计监理人员13人 10
二、总监办及驻地办人员配备
监理人员配置原则是:遵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考核上岗,优胜劣汰”、“监理人员讲责任”的原则,全面满足监理人员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监理培训、身体状况等要求,使总监办、驻地办人员在知识结构上相互补充,年龄结构上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优势互补,发挥最大的监理人员效能。
(一) 总监办人员配备 1.总监理工程师:张晓宇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交通部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铁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1982年毕业于攀枝花建筑工程学校工民建专业,从事公路工程施工18年、从事监理工作11年。有丰富的监理工作经验,先后参加了成南高速、南渝高速、重庆巫奉高速施工监理工作,历任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办副驻地高监、驻地高监、副总监、等职务。通过多年的施工监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管理能力,专业技术较为全面和熟悉,思想道德品质良好,能长期从事野外工作。2009年度被安方舟监理公司评为“先进监理工程师”能够胜任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2.副总监理工程师:李陶文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交通部监理专业工程师资格证书,毕业于重庆煤矿学校矿井建筑专业,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12年,有丰富的监理工作经验。先后参加了陈庹路、春晖路、长涪高速、万梁高速、万开高速、巫奉高速的施工监理工作,历任驻地办副驻地高监、驻地高监、副总监、等职务。通过多年的施工监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决策能力,专业技术较为全面和熟悉,思想道德品质良好,能长期从事野外工作。连续两年被重庆高发司渝东分公司被评为“先进监理工程师”。
3.拟在总监办设合同管理(内业资料、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路面监理工程师2人、地质监理工程师1人、交安监理工程师1人、房建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环保工程师1人。
4.总监办配备足够的驾驶、行政文秘、炊事、后勤等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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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办共配置监理人员9人。 (二) 驻地办的人员配置
1.本合同段共设置2个驻地办,共配置监理人员26人。
第一驻地办配备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路基(测量)监理工程师1人、结构(桥梁)监理工程师2人、结构(隧道)监理工程师2人、材料监理工程师1人、环保水保、绿化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第一驻地办共配置监理人员13人。
第二驻地办配备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合同管理(内业资料、计量)1人,路基(测量)监理工程师1人、结构(桥梁)监理工程师2人、结构(隧道)监理工程师2人、材料监理工程师1人、环保水保、绿化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第二驻地办共配置监理人员13人。
2.各驻地办配备足够的驾驶、行政、炊事、后勤等辅助人员。 三、总监办及驻地办职责 (一)总监办职责
1.总监办督促试验检测单位试验室按合同要求配备试验检测设备,检测内容达到合同约定的检查项目及频率要求;
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主持编制监理计划; 4.审批驻地办主持编制的监理细则; 5.参加设计交底;
6.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7.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核批施工单位对总体进度计划的调整计划; ;
9.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
10.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及试验检测单位中心试验室,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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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控制桩点复测、测定地面线和工程划分及驻地办工作;
11.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 12.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13.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14.审批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
15.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16.签发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17.受理合同其他事项的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审核、评估和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价格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
18.组织编写监理月报;
19.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20.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或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21.协助建设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 22.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 23.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 24.签认交工结账证书; 25.组织编制项目监理竣工文件;
26.缺陷责任期结束,经检查符合条件时,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7.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28.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施工单位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施工单位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二)驻地办的职责
1.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2.在总监办的安排下,参与编制监理计划,提供本驻地办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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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主持编制监理细则; 4.参加设计交底;
5.按规定程序初审本驻地监理段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6.初审本驻地监理段施工单位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以及施工中进行的调整计划; 7.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
8.验收施工单位测定的地面线; 9.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10.核算施工单位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
11.审查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12.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13.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 14.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15.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
1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工艺; 17.审批施工单位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18.审批分项(部)工程的开工申请; 19.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20.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和抽检; 21.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
22.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或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23.对交工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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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25.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26.参与编写本驻地所监理段的监理月报;
27.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和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28.编制合同段监理竣工文件; 29.编写本驻地监理段的监理工作报告; 30.参加本驻地监理段合同工程的交工验收; 31.初审交工结账证书。 (三)主要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确定监理机构的设置,审定各级监理人员的任免,完善总监办各专业及人员配备,检查、考核监理人员的业绩及决定人事调配、奖励;
(2)全面主持本项目的监理工作,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对工程技术、进度、质量、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等业务实施有效监理;
(3)协助业主审查、确认承包人的分包,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发布开工令;
(5)组织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技术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6)主持召开监理工程师例会每月一次,负责提案的综合汇总,检37查督促决议的实施等;
(7)负责监理人员的行政管理并指导各驻地办的业务,及时解决处理驻地办提出的问题;
(8)协调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调解争议。
(1)副总监理工程师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托和授权、负责所分管的监理业务工作,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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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执行合同、规范和设计图纸。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其分管工程的监理业务具有决定权;
(2)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授予各驻地高监一定权限;
(3)解释或纠正合同文件中出现的含混或异议,批准或不批准变更施工图纸、方案,工期延误,重大索赔,单价变更等;
(4)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各种指令和证书; (5)按时签署监理情况报告。
在总监的领导下:
(1) 统一负责和领导工程部的工作;
(2) 督促、检查、指导各合同段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理和检测试验工作; (3) 负责各合同段承包商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的核查工作;
(4) 具体组织有关人员对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5) 负责解释、修正、补充施工图纸; (6) 参与审批和办理工程方案变更;
(7) 及时组织各合同段阶段性总结、检查和经验交流,负责组织制定、修改、补充和完善有关施工监理程序图表。
在总监办工程部部长领导下具体负责: (1) 整个道路工程方面的监理工作;
(2) 督促、检查、指导各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道路工程方面的监理工作; (3) 审批各承包商道路工程方面的主要施工设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检测试验设备;
(4) 与中心试验室配合,抽检道路工程方面驻地监理工作和承包商的道路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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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5)参与审批和办理道路项目工程变更;
(6) 与中心试验室、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配合,审查道路工程方面的施工检测试验数据、资料和报表;
(7) 对有关道路工程方面监理程序、图表的制定、修改、补充和完善。
在总监办工程部部长领导下具体负责: (1)负责路面工程方面的监理工作;
(2)按规范的要求负责合同段路面、排水、防护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3)熟悉合同条件,规范及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领导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细则;
(5)审查承包人路面及附属工程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时参考;
(6)全面掌握路面排水系统。核对设计图纸,检查审定承包人的测量成果及绘制的施工和竣工图纸等;
(7)负责审批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单,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8)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各项资料,安排制定控制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各种图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技术档案;
(9)配合合同管理(内业资料、计量)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支付月报,审查计日工的数量,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上报;
(10)对施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以及牵涉合同索赔延期等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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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总监办结构(桥梁)工程师岗位职责 在总监办工程部部长领导下具体负责: (1) 负责桥梁及结构物工程方面的监理工作;
(2) 督促、检查、指导各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桥梁、结构物方面的监理工作; (3) 审批各承包商桥梁、结构物方面的主要施工设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检测试验设备;
(4) 与中心试验室配合,抽检桥梁、结构物方面驻地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和承包商的桥梁、结构物施工质量;
(5)参与审批和办理桥梁、结构物工程变更;
(6) 与中心试验室、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配合,审查桥梁及结构物工程方面的施工检测试验数据、资料和报表;
(7) 对有关桥梁、结构物方面监理程序、图表的制定、修改、补充和完善。 7.总监办结构(隧道)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在总监办工程部部长领导下具体负责: 1) 整个隧道工程方面的监理工作;
2) 督促、检查、指导各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隧道工程方面的监理工作; 3) 审批各承包商隧道工程方面的主要施工设备、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检测试验设备;
4) 与中心试验室配合,抽检隧道工程方面驻地监理工作和承包商的隧道工程施工质量;
5)参与审批和办理隧道项目工程变更;
6) 与中心试验室、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配合,审查隧道工程方面的施工检测试验数据、资料和报表;
7) 对有关隧道工程方面监理程序、图表的制定、修改、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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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监办工程部部长领导下具体负责: 1) 整个试验方面的监理工作;
2) 督促、检查、指导各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试验方面的监理工作; 3) 审批中心试验室和各承包商实验室各种检测仪器设备,审批检查和抽查承包商的检测试验频率和检测试验成果;
4) 抽检中心实验室和各承包商试验室以及驻地办试验检测方面的工作; 5) 审查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及各承包人试验室施工检测试验数据、资料和报表; 6) 对有关试验检测方面监理程序、图表的制定、修改、补充和完善。
在总监办工程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
1)全面熟悉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掌握整个合同段内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情况,以便切实实施对地质、水文有关的监理工作;
2)实测和考察地质、水文情况,将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核实对照,提出质疑,并将需要变更或完善的情况上报总监办;
3)指导现场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对地质情况的判定;
4)对施工现场地质情况做出判断,特别是对钻孔灌注桩的各层地质情况以及隧道工程围岩岩性、开挖土质等情况做出判断,以便采取相应的施工及监理措施;
5)完成正副总监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总监办工程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
1)按照合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隔离栅等交通安全工程的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及规范,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审批时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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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检查校核各标志标线构造物在现场的位置。如果局部必须变动,应在取得总监同意后,督促承包人进行实施;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总监反映,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指示承包人作出处理;
6)审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图及变更设计图,对重大方案性的变更应报告总监,以便作出变更设计的安排;
7)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分部施工方案,作出是否同意开工的决定,要经常深入工地,详细检查工程各部位和施工各环节,批准或不批准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对承包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建议总监签发监理工作指令或监理通知;
8)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支付月报,经总监审查后报业主;
9)组织领导和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细则,填写监理日志并审阅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
10)对施工中发生涉及交安工程方面的索赔、延期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报总监(或副总监)处理。
在总监办工程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
1)按照合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房建工程的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及规范,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检查校核房屋结构各部位的轴线及高程。如果局部必须变动,应在取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督促承包人进行变动;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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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指示承包人作出处理;
6)审批承包人提出竣工图及变更设计图,对重大方案性的变更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以便作出变更设计的安排;
7)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分部施工方案,作出是否同意开工的决定,要经常深入工地,详细检查工程各部位和施工各环节,批准或不批准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对承包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建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作指令或监理通知;
8)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支付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发包人; 9)负责填写房建工程监理日志;
10)对施工中发生涉及房建方面的索赔、延期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处理。
在总监办工程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
1)依据合同及相关规范,制定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本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
2)指导、协调整个项目的工程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协助驻地办审查承包人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和重要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检查工程安全方面的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并监督各项方案的实施。在施工过程的各个阶段,针对施工中暴露出的安全问题,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及要求。并负责组织有关技术、质量、进度管理人员对安全、环保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3)负责往来函件中有关工程安全的处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巡视工地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掌握工程质量、进度的真实情况,把好重点工程安全关,检查驻地办执行安全监理控制程序的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6)每周工程例会上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和安全用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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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期向总监报告工程安全方面的情况。
在总监办工程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
1)负责本合同工程全线的测量工作,与合同工程师及其他专业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书面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及基准点高程的数据。审查或旁站承包人开工前全线部分控制桩及重要分项工程的测量放样工作。组织复核业主提供或图纸上的原始定线资料,审核批复测量报告;
3)要求承包人对全部工程或开工路段的原始地面线进行实际测定,并对测定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4)对承包人加密控制、定线、施工放样及施工过程中的高程控制测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审查验收;
5)审查承包人测量人员的测量记录、工作日志。按规定抽测频率独立完成抽测复核; 6)督促承包人对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控制,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7)审核全线(已竣工路段)恢复定线和路线竣工验收测量工作,审批竣工测量报告,视情况组织部分路段复测;
8)核实因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数量变动所需的测量内容;
9)审查承包人的测量人员、仪器到位情况,查询仪器的精度级别、使用状态,必要时可指令承包人进行复核仪器精度的测量;
10)检查、督办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人员要求的其它测量工作。
1)在专业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指定施工范围的现场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件和规范以及设计和施工图纸,保证做到有效的进行质量控制; 3)初审承包人递交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落实承包人的人力、机具、材料情况,在施工进行中检查其计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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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承包人绘制的竣工或其它施工图纸进行初审,如图纸与现场不符,应提出意见,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确定土石分界线,对于边坡的变动、防护工程位置和基础的变化均应提出处理意见;
5)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监督的规定,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位要及时要求承包人纠正,对重大质量问题,要立即向上级报告,按规范检查承包人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同意或不同意承包人继续进行下道工序;
6)按期核实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7)切实执行有关专业的监理细则。绘制责任施工地段的质量控制和进度的各种图表,按要求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日志和应上报的各种报表,定期和不定期向总监和各专业工程师汇报工作;
8)参与现场检验、测量等工作,与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协同作业。
在总监的领导下具体负责:
1)统一负责和领导总监办合同部工作;
2)督促、检查、指导各合同段的合同管理、计划统计与中间计量工作; 3)负责合同条款的补充、解释、说明和合同纠纷的处理; 4)督促、检查承包商人员组成及驻地监理人员组成; 5)监督承包商的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总监和业主; 6)审查计量支付报表,办理支付手续;
7)单价变更、额外工程、索赔、罚金和违约清偿的初步审查;
8)及时组织阶段性总结、检查和经验交流,负责组织、制定、补充、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理程序图表;
9)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呈报工程进度报表,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或质量检验不合格的项目,要拒绝支付,直到其满足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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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负责收集汇总并按时报送有关记录、纪要和各种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上报业主。
16.总监办合同管理(内业资料、计量)监理工程师职责 在总监办合同部部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
1)编制施工及监理竣工文件的编制办法,并指导和督促承包人按期完成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2)指导和协调整个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合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统一制定各种计量支付报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交流;
3)负责解释合同条款,处理合同文件中的遗漏、错误及含混不清等问题,协助解决合同争端;
4)负责处理来往函件中有关合同条款、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单价审定、工程分包、索赔的部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监审核;
5)按期向总监报告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等合同管理情况。 17.行政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总监办文件的收发、传递,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理行政文件(来往函件、协议、报告、批复、会议纪要、监理月报、监理报告)的整编、归档工作,工作应认真负责,避免差错;
2)负责总监办监理人员的考勤,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3)负责总监办文件打印、复制,要求快捷、准确,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4)负责微机、通讯设备、耗材及其它办公、生活用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设备用品维护,降低成本开支;
5)负责总监办机动车辆的调度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司机要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良好车况,安全文明驾驶;
6)负责总监办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7.负责总监办财务管理和报酬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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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总监办与业主、总监办等参建各方的对外联系,代表总监办参加业主组织的非业务性活动;
9)根据监理工作需要,提供其他后勤服务,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开展; 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有关工作。
1)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根据合同文件及规范负责合同执行和管理,全面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纠正设计图纸中明显的错误,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地采取措施解决,需要时可报总监办;
2)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提供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测量资料,负责审查承包人的总体部署、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的施工计划、方案,随时掌握施工进度;
3)按合同和规范的要求核实工程质量,审批材料的标准试验报告,各种材料配合比的设计报告,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令;
4)审查核实承包人的支付月报,月临时支付证书,并上报总监办; 5)主持工地例会,研究和尽可能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6)尽可能的防止索赔,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事先解决可能发生索赔的问题,要向总监办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索赔和工期延误的原因,并提出处理的意见;
7)健全驻地办的资料管理系统。工地日志、记录、工程图片、报表、设计、施工、竣工图纸等均应有专人保管和必要的档案制度;
8)按规定向总监和总监办报送各项定期报表和各种工作报告; 9)在合同授权范围内初步审核工程变更。并报请总监办批准;
10)所有工程变更均应搜集足够资料,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监办批准后,由驻地高监签署,指示承包人执行;
11)办理总监、副总监交办的其它事项;
12)驻地办副高监协助驻地高监履行上述职责,当高监缺席时,代行高监职责。 19.合同管理(内业资料、计量)监理工程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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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驻地高监负责,负责编制施工及监理竣工文件的编制办法,并指导和督促承包人按期完成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2)指导和协调所辖合同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合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统一制定各种计量支付报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交流;
3)负责解释合同条款,处理合同文件中的遗漏、错误及含混不清等问题,协助解决合同争端;
4)负责处理来往函件中有关合同条款、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单价审定、工程分包、索赔的部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监审核;
5)按期向驻地高监报告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等合同管理情况。
1)对驻地高监负责,按规范的要求负责路基工程的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件,规范及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3)组织领导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细则;
4)审查承包人路基、排水、防护等工程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工程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高监审批时参考;
5)全面掌握路基排水系统。向承包人提供测量资料,设计图纸和防护工程位置,检查审定承包人的测量成果及绘制的施工和竣工图纸等;
6)负责审批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单,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检验,对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签发现场通知书;
7)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各项资料,安排制定控制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各种图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技术档案;
8)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支付月报,审查计日工的数量,经驻地高监审查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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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协助驻地高监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 10)负责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他控制点的护桩设施保证不受损坏,有变更需在图上说明;
11)审查承包人的检验申请,经现场检验校核后,如符合规范要求的精度,方能签字认可,否则应将所有不合格部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12)检查路基工程的土石分界线,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
13)协助各专业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和竣工图纸,配合计量工程师进行收方丈量,审核计算数据;
14)定期督促检查承包人使用测量仪器的精度。 21.结构(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驻地高监的领导下,按照合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桥梁工程的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及规范,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高监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检查校核各结构物在现场的轴线桩志及水准点固定位置和护桩措施。如果局部必须变动,应在取得驻地高监同意后,会同测量监理督促承包人进行变动;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驻地高监反映,根据工地实际情况会同设计代表,指示承包人作出处理;
6)审核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竣工图及变更设计图,并签署意见,对重大方案性的变更应报告驻地高监转报总监办,以便作出变更设计的安排;
7)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并签署审核意见,要经常深入工地,详细检查施工各部位和环节(如脚手架、模板的安装和拆卸,混凝土从准备到浇筑、养护的全过程等),批准或不批准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对承包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签发现场通知书,并跟踪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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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支付月报,审查计日工数量,并签署审核意见; 9)组织领导和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细则,填写监理日志并审阅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
10)协助驻地高监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 22.结构(隧道)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驻地高监的领导下,按照合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隧道工程的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及规范,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高监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检查校核隧道轴线桩志及水准点固定位置和护桩措施,如果局部必须变动,应在取得驻地高监同意后,会同测量监理督促承包人进行变动;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驻地高监反映,根据工地实际情况会同设计代表,指示承包人作出处理;
6)审核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竣工图及变更设计图,并签署审核意见,对重大方案性的变更应报告驻地高监转报总监办,以便作出变更设计的安排;
7)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签署审核意见,要经常深入工地,详细检查施工各部位和环节(如脚手架、模板的安装和拆卸,混凝土从准备到浇筑、养护的全过程,锚杆的制作安装等),审查承包人的掘进设备、挖运设备、风、水、电设备、通风防尘设备、有毒有害气体监控设备、消防设施及人员进场情况,批准或不批准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对承包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签发现场通知书,并跟踪落实;
8)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支付月报,审查计日工数量,并签署审核意见; 9)组织领导和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细则,填写监理日志并审阅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
10)协助驻地高监处理工程变更、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以及索赔、延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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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驻地高监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的材料控制和试验监理工作,保证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成品符合规定质量。材料监理工程师必须与路基专业工程师、桥涵专业工程师、隧道专业工程师等紧密配合,协调工作;
2)熟悉合同条件、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督试验检测单位的中心试验室,具体规定各类试验的规程、记录等,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人员以便保证按合同的要求控制材料和工地试验;
3)保证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原则上工地试验和室内试验均须有试验监理人员在场;
4)定期检查工地试验设备,检查各类拌合机的调校和运转,检查自采材料的加工办法,以及各种材料料堆的材质、规格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5)审查和评价试验结果,根据规范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 6)标准试验结果和材料控制必须由材料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有效; 7)按时报送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经驻地高监签字后报总监办; 8)办理驻地高监交办的有关工作。 24.环保水保、绿化专业工程师职责
1)在驻地高监的领导下,按照合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合同环保水保、绿化工程的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及规范,设计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对环保水保、绿化工程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规范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提出环保水保、绿化监理的审查意见供驻地高监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检查校核各环保工程的位置,承包人进行变动需经过认可;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尽合理之处,应及时向驻地高监反映,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指示承包人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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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核承包人提出的竣工图及变更设计图,并签署审核意见,对重大方案性的变更应报告驻地高监,以便作出变更设计的安排;
7)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分部工程施工方案中环境保护措施,并签署审核意见,要经常深入工地,详细检查工程施工各环节,批准或不批准承包人的检验申请。对承包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签发监理通知,并跟踪落实;
8)配合计量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支付月报,经驻地高监审查后报业主;
9)组织领导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负责制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细则;
10)对施工中发生涉及环保方面的索赔、延期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报驻地高监处理。
1)在专业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指定施工范围的现场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件和规范以及设计和施工图纸,保证做到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3)初审承包人递交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落实承包人的人力、机具、材料情况,在施工进行中检查其计划执行情况;
4)对承包人绘制的竣工或其它施工图纸进行初审,如图纸与现场不符,应提出意见,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和图纸,确定土石分界线,对于边坡的变动、防护工程位置和基础的变化均应提出处理意见;
5)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监理的规定,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位要及时要求承包人纠正,对重大质量问题,要立即向上级报告,按规范检查承包人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同意或不同意承包人继续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按期核实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
7)切实执行有关专业的监理细则。绘制责任施工地段的质量控制和进度的各种图表,按要求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日志和应上报的各种报表,定期和不定期向驻地高监、相关专业工程师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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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办理相关专业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监理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总监办将建立一系列的工作制度,保证各项施工活动都处于严密的监控之下,消除工程隐患。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在工程开工前,应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核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形成书面纪要,督促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业主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对抽样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及时指令限时清离施工现场。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业主四方会审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部门填写变更设计技术联系单,业主审核无误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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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24小时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建设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为进一步提高监理服务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本总监办制定了旁站监理制度(细则)。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对公路工程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工艺及有关试验实施的全过程现场察看监理。
对于不按照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监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可责令其限期改正、扣罚当事人考核得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勒令退场。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将由总监理工程师正式签发“工作指令”或“停工指令”,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业主,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缺陷。严重质量缺陷为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总监办将立即上报业主。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总监办每月以月报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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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总监办将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总监办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业主。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2)监理工程师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开工前具备条件时尽早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各方面将在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项目)负责人及指定分包人也应参加。
会议内容:
①介绍各方人员及组织机构。
②介绍施工进度计划中重点、难点工程的进度计划、施工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及制度。
③承包人就施工准备情况,按下列内容提出陈述报告,监理工程师应逐项予以澄清、检查和评述:
a)主要施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手)是否进场,何时进场,并提交进场人员计划名单。
b)用于工程的材料、机械、仪器和设备是否进场,是否会影响施工,并提交进场计划。
c)用于本工程的本地材料来源是否落实,并应提供料源分布图及供应计划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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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施工驻地的建设是否满足工程办公、住宿的需要,标准化建设是否合格。 e)工地试验室及其设备是否准备就绪,并提交平面布置图及设备仪器清单。临时资质是否办理完毕,仪器设备是否标定,试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目前可以做那些试验,那些试验委托外部,何时可以满足工程试验的要求并报计划清单。
f)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经过复核。
g)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住房、办公等条件和设备是否齐备,何时可以进驻办公。 h)其它与开工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④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详见第四章及第二篇监理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如下:
a)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说明。 b)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c)计量支付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d)工程变更的主要程序、图表及说明。
e)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报表及说明。 f)函件的来往传递交接程序、格式及说明。 g)确定工地例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2)工地例会制度
工地例会在开工后整个施工活动期内每月召开一次。其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
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代表及有关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总工、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按既定的例行议程进行,一般由承包人逐项进行陈述,提交下月施工计划供讨论并提出问题与建议。监理工程师应逐项组织讨论,并作出决议和意向。
会议一般由按以下程序进行讨论和研究:
①审查工程质量:主要针对施工中质量通病的克服、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修复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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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执行标准控制、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②审查现场情况:主要是机械、材料、人工与进度、质量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③审查工程进度、影响工程进度因素及对策及关键线路上施工进展情况。 ④审查投资费用使用情况,并初步提出处理意见和意向。
⑤审查安全事项:提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隐蔽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对交通和民众的干扰提出问题及解决措施。
⑥审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噪音、扬尘、施工垃圾的处理。 ⑦其它事项。 3)监理工程师会议制度
监理工程师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并且应在工地例会前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工程师、现场监理员汇报监理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方面的问题。
会议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①讨论、研究施工单位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问题,其内容基本与工地例会相同,是工地例会的预备会,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先取得共识并初步提出措施和意向。
②检查总结监理内部监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推广和改进的建议。 ③监理工程师会议根据需要可以不定期召开,可有针对性的召开专题会议。 4)现场协调会
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可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现场协调会,并对会议做好记录。
会议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酌情邀请有关监理和施工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
①对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进度问题、安全问题予以纠正。对于比较重大的问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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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召开专题会议或提交工地会议讨论。
②解决施工中影响进度的因素,人力、设备、材料 、管理等方面的一般问题。 ③现场指导施工方法、新工艺及其它有关的问题。 13)质量风险制度
总监办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多年的监理经验,制定质量风险制度,并根据各自分工和职权范围签订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目标责任书,明确奖惩措施。
五、总监办管理制度
为保证监理服务质量,确保工程质量,使业主满意,总监办将按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实施以下内部管理制度:
1.监理过程控制程序;
2.监理服务监控与评价控制程序; 3.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考核办法; 4.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办法; 5.监理人员休请假制度; 详见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六、廉政建设保证措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净化工程建设环境,预防和遏制监理工作的腐败现象,保证工程质量,有效地控制工程费用,针对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我公司制定了《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职业道德规范》、《现场监理“十不准”》的规定,并将采取以下保证措施:
1.首先要保证监理人员有较好的素质,为此公司将选拔品行端正、业务熟练、工作认真的人员组成监理工作班子,为廉政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在工作中广泛开展廉政告知活动和职业道德教育,随时提醒监理人员规范自己的行为。
2.监理工作初始,总监办将制定各级监理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现场监理对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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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监理负责、专业监理对总监理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3.公司将按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考核办法,对总监办定期进行考核,经常深入工地从各方面了解监理工作情况,对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表现突出的监理人员,进行表彰,并在培训、职称评定、福利待遇上优先考虑;对违反廉政纪律的监理人员,按考核办法进行处罚,轻者进行教育,令其悔改,重者清退出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4.建立工程监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总监办各级人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经手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若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5.总监办将在监理工地设置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完善举报制度。如发现监理腐败问题,一经查实,公司将予以惩处。
我公司监理人员将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道德,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坚持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现场旁站监理制度,发现问题,必须按规定及时纠正,保证数据完整和真实,争取优质圆满地完成监理任务。
第四章 监理工作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一)前期准备
1.依据合同要求及时派出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进驻工地,迅速开展监理工作。
总监办一切必要的设施(住宿、 办公、生活、通讯等),以保证监理人员到位后能正常开展工作。
3.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的重点、难点、具体措施及方法、步骤)。 (二)工程开工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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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监理试验室按合同要求配备现场抽查常用的试验检测设备;
2.参加设计交底,掌握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要点;熟悉对材料与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对施工安全、环保工作的要求等;澄清有关问题,收集资料并记录。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包括
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费用目标是否与合同一致。 3).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4).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险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5). 施工总体部署与施工方案和安全、环保等应急预案是否合理可行。
技术复杂或采用四新技术、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驻地高监审核,总监批准后实施。
4.完成现场调查,全面了解本工程水文、地质情况。
5.组织测量控制点的交桩工作,对设计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于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等问题,提出详细资料报业主。
6.审批复测结果: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当双方复测结果一致并满足规范要求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复。
7.核算工程量清单:对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施工环境进行实际调查和掌握,调查重点为设计阶段尚未示明的地下结构物和管线,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不能按时交接的工作占地及有争议的工程占地,及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自然灾害及地质灾害等。根据调查结果适时提出处理措施报业主。
8.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测试方法,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尽可能查证清楚,作出合理的处理方式与业主或承包人进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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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核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设备和试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10. 检查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严谨可靠,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的资格及质量、安全、环保人员的履约情况。检查资源(机械设备和仪器、材料、能源、管理人员和劳动力等)投入和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满足工程需要;检查施工管理和施工生产是否严格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程,是否遵从工作手册规定的准则、程序与规程;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等。
11.审查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检查进场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检查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与投标书所填列的符合性;检查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12.审查承包人进场人员是否与投标书的承诺相符合,是否满足施工工序控制人员需求。
13.于总体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予以批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14.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对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图进行审核,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理顺各方面关系,做好各项开工准备。
16.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后,应对合同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核查。具备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二、工程质量监理
1.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监理的核心任务,监理人员将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在质量控制“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中,突出事前控制,将工程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施工中,加强现场旁站,同时在承包人按规范全频率抽检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按不低于规范要求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检;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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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实测项目进行打分。质量监理具体实施如下:
(1)监督承包人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2)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并报告监理工程师。
(3)质量监理的依据
①合同条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②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下达的变更令要求; ③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优良品质要求;
④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及设计文件指定的其他材料标准。
总监办在开工以前,应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具体化,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开工报告: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
①测量放样资料
②施工队伍的劳动力及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③施工机械类型、数量、功能 ④原材料准备及试验资料 ⑤质量自检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 ⑥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工艺
⑦标准试验(标准击实试验、级配、配合比试验)情况 ⑧施工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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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环境保护措施
⑨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记录
(2)工程自检报告: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3)工序检查认可: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申批表,自检资料不全的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申批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
(5)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申批表的签认: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给予签认,并提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签发或检验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证书:对签发《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申批表》的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报《工程计量表》,编制《中期计量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将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理。现场旁站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相符合;
(2)承包人质检员是否在岗,质检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检查各种集料的级配、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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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发出警告和作出指示; (5)进行每道工序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6)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旁站监理应做好上述内容的记录。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由承包人自检和监理抽检两个环节组成,监理抽检数据是指导监理工作和监理工程师质量评定的依据,因此监理抽检应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按不低于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且涉及到所有工程项目、每一构件、每道工序的每一检测指标。监理抽检包括试验抽检和工序抽检。
(1)试验抽检
试验项目包括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四大类,其抽检方式及抽检频率有所区别:
①验证试验:是针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使用前的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在订货前,要求材料供应商提供有关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等质保资料,监理人员应抽取样品作必要的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b、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按规范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决不允许用于工程,并要求承包人清退出场;
c、材料使用过程中,应随机进行符合性的抽样检查。
②标准试验:是针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如标准击实试验、砼配合比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督促承包人加紧进行标准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要对标准试验全过程旁站。
b、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独立进行平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未经独立的平行复核试验,不得批准该项目的开工。
③抽样试验:是针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如压实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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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派出试验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全过程进行旁站和检查;
b、在承包人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应按不低于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c、当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有疑问时,还应随时增加抽样试验频率。
④工艺试验:是通过预先试验,取得有关试验结果以全面指导施工,如路基填筑试验等。监理人应做到:试验前,对试验方案进行审批;施工时,作全过程旁站,并作详细记录;试验结束后,对试验报告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入规模施工。
(2)工序抽检:
按各施工项目的各工序的检测指标及检查程序,以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的形式,在承包人全频率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监理人员全环节地对每道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抽检认定。抽检频率必须在满足质量评定要求的前提下,每一检测指标按不少于20%予以抽检。未按要求进行独立抽检或抽检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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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质量控制程序图
质量控制程序图 审查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 2、机械、设备、人员到位情况 3、自检系统情况是否健全 4、材料到位情况及原材料试验报告 5、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及标准试验情况 6、测量放样资料 审查承包人《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已批准,分项工程开工 承包人报送《分项工程检验申请和中间交验申批表》及《施工放样报验单》,经监理批准,即正式进入分项工程质检程序 按《四川省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统一用表》规定的分项工程质保资料目录准备好表格及现场认为须要补充的专业或其他表格。 返 工或补救措承包人按工序进展,申报有关施工记录、检测记录等 返工或补救措N 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记录、检测记录 Y 监理工程师按规定频率(不少于承包人全频率的20%)进行抽检,验证承包人质量自检工作的可信度 承包人报送抽样(施工)试验报告(单) 监理工程师按规定频率(不少于承包人全频率的10~20%)进行平行试验,验证承包人试验可信度 N 监理工程师签认试验报告(单) Y 返工或补救措N 承包人报送《分项工程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并要求中间交验 监理工程师抽检审核,并给予中间交验签认《申批表》 分项工程质保资料编订成册,作为中间交验和计量支付的依据 承包人编报分项工程竣工图表 监理工程师签认竣工图表 按竣工图表要求归档 44
(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优良工程质量相匹配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②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等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③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某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①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接受。 ②如果现场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判断不能使承包人施工人员所接受,立即通知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的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③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需采取何种处理措施。 (3) 质量缺陷的修补
如属于施工的原因,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如由于设计等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由业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补加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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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方法,由承包人实施。
6、在建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在建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按交通部交公路发﹝1990﹞90号《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制定。
附: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图 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填写《在建工程质量事故简报》,报建设、监理及主管质量事故发生 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时停工指令》 质监站 类别性质,在规定时限内向企业上级主管 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或省部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质量事故书面事故发生单位,按主管质监站初步确定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应采取符合规定的保护措施 监理工程师签发《在建工程质工程主管质量监督站初步确定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 量事故书面报告通知书》 报告》 监理工程师按事故处理决定签发《工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以主管质监站初步确定的类别性质,按规定权限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程复工指令》或批准处理事故的施工组织方案 质量事故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决定 承包人按事故处理决定实施处理工程施工 监理工程师核验处理工程施工质量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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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进度监理
工程进度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工程项目在工程质量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按期竣工。进度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需要帮助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进度控制具体实施如下:
(1)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所有变化,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
(2)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交、竣工日期,审核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合同和气候条件及同类工程的经济指标等。
(3)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的前提下,监督承包商在施工各阶段制订单项工程详细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
(4)在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下,要求承包商具体作出季度、月度工程项目的计划与实施方案,并审查其可行性。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实现,应采取措施及时调整以保证总工程进度实现。
(1)建立工程监理日志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工地洽商等和施工过程有关的必须记录的问题。
(2)绘出工程进度曲线或采用横道图、斜道图、直方图、S曲线图、网络图等方式,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按月)向业主报告,对有可能导致工程延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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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要监督承包商投入足够力量和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警告直至指令。当出现施工进度会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及时向业主提出中止合同执行的详细报告。
(3)监督承包商对易受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采取有效预防和防护措施,要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
(4)采取信息管理措施控制进度,即通过对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定期向业主提出进度比较报告,并作为要求承包商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5)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有: ①征用地使用受阻 ②外部环境干扰
③施工机械不足或不配套 ④出现质量事故 ⑤不利季节或不可抗力 ⑥施工工序干扰 ⑦材料供应不足
⑧工程变更、图纸供应不及时 ⑨资金不足等
(1)每周进度计划检查记录
制定每周进度检查记录,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定期(旬、月)汇总报告,并作为对工程进度进行掌握和决策的依据,每周进度检查记录主要记录并报告以下事项:
①本周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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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周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③本周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④本周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⑤本周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⑥本周的天气情况等。 (2)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根据现场监理人员提供的本周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业主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概括或总说明:应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
②工程进度:应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
③工程图片:应显示关键线路上一些主要工程的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
④财务状况:应主要反映业主的资金储备,承包人的现金流动,工程支付及其他财务支出情况;
⑤其他特殊事项:应主要记述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
(1)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路线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提供和创造各种外部条件,及时调查处理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
(2)进度计划的调整
现场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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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承包人在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加快进度的措施可从下列因素考虑:
(1)技术措施:改进施工工艺、缩短作业时间,实行平行流水交叉作业。 (2)组织措施:增加作业队伍或作业点,加大设备投入,延长作业时间,实行三班制。
(3)经济措施;工程量分解包干、奖金激励等。 批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只要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工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予以批准;
②.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的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③.因增加夜间施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而涉及的附加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由于业主、承包人在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延长工期,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实施工程施工。
附:进度控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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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审查对两者对比 Y继续执行计划,直至工程竣工 Y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N 承包人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N 承包人上报实际工程进展情况 N 编制具体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1、当月(年)计划完成 工程量、工作量 2、当月(年)实际完成工程 量、工作量 3、累计计划完成数和实际 完成数 4、计划提供或滞后的原因 分析 5、现场人工、材料、机械 设备数量汇总表 N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计划内容 监理工程师审查 Y 批准实施 1、主要劳动力配备计划 2、主要材料进场计划 3、主要机械设备进退场计划 4、临时设施、临时占地计划 5、现金流量计划 6、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核 Y 批准实施 四、工程费用监理
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工程量清单、规范及设计文件,对承包人已完成且质量符合要求的工程进行计量支付。费用监理具体实施如下: 51
(1)投资控制中的关键工作是组织和协调好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收支行为,使他们之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作到准确合理。
(2)按工程量清单细目类型统计设计图纸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比较,分析合同价与实际投资的差异,掌握投资控制的主体和重点。
(3)计量和支付是工程费用监理的核心。监理工程师在控制好合同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变更清单中所列各项费用的计量和支付的同时,还应对清单之外的各类合同支付进行严格监理,尽可能减少各类附加的费用。
(4)对未计价工程项目,应与承包商协商后提出计量单价,对于承包人提出的调价申请要进行审查,报业主审定和批准。
(5)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报告投资控制动态,分析工程投资费用超支原因,提出控制方案和措施。
(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额支付项目的分项支付方法。
(7)制定延期、索赔处理程序和方法,防止因业主责任引起的索赔。如: ①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如期提供施工现场,不造成索赔条件。 ②按规定时间向承包人付款,防止提前或滞后支付。 ③及时提供图纸,防止延误索赔发生。 ④做好监理工作,防止监理工程师因: a.延误签发图纸、指令或指令错误; b.提供书面数据不准确;
c.进行合同未规定的检查等引起索赔。
(1)工程计量原则
①按设计图给定的净值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原则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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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合同所规定的方法计量; ③按项目划分比例计量。 (2)工程计量方法 ①正常计量
工程达到计量时间,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供计量的基础资料,并派人参加。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文字记录,并将计量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或其代表。如承包人或其代表在接到该计量的记录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时,宜重新计量。
②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加计量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殊的情况进行额外计量,但应提前三天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何时对何工程进行何种计量。
③承包人申请增加计量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请增加的计量,应要求提前三天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希望计量的时间。
3)计量时间的规定
①工程质检单、计量单在工程完工后须及时签认,不得到月底集中签认,质检单未经监理签认的不得计量。
②工程计量时间是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计量支付报表施工单位必须在本月28日之前送到总监办,总监办在下个月2日之前应审核完成并上报指挥部。
附:计量支付工作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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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计量支付工作程序图
承包人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程序要求,报送“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并要求 返工或采取补救措N 中间交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中间交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实施下道工序 Y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需要时邀请业主)共同现场计量 承包人编报《计量支付月报表》 修正 监理工程师(需要时请N 承包人填写《工程计量表》 业主会审)审核《计量支付月报表》 N 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 Y 承包人按核准初稿,正式打印《计量支付月报表》,并正式报批 在对承包人的再次《计量支付月报表》签认审核中,如发现有差错项目应采取: A、原则上不再修改本期的《计量支付月报表》(注:有严重差错的方可发回重编)。 B、对有差错的计量项目,会同三方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做好记录,在下期支付时,用《工程计量表》进行调整(即正负计量法)。 C、对其他有差错项目,可按相关项目方法操作,也在下期支付时予以调整。 业主向承包人支付 监理工程师、业主按《计量支付报表传递单》程序逐级审核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按《计量支付月报表》做好各自的计量支付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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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争端与仲裁、承包人违约、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保险和保函。合同管理方法如下:
(1)规定
①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必须经总监办审查,业主同意后颁布工程变更令生效,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指示承包人实施变更工程。
②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变更工程时,应经业主批准同意。 ③业主认为需要而提出变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④承包人请求变更时,总监理工程师将在7天内完成变更审查并报业主批准同意后,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⑤设计人员认为有必要提出变更时,经业主批准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办理。
⑥总监理工程师就颁布工程变更令而引起的费用增减,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费用,报业主批准。
(2)变更程序 ①意向通知
当承包人、业主、设计等变更方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应按要求填写变更报告单,内容主要包括:
a、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 b、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
c、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
d、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他认为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的影响的估价报告。
②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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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办宜指定专人受理变更,较大的工程变更必要时可邀请设计代表参加,变更意向通知发出的同时,着手收集与该变更有关的一些资料,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技术变更洽商记录;技术研讨会记录;来自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方面的文件与会谈记录;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
③费用评估
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在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
a、审核变更工程数量或拟定修改的合同文件;
b、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及费率或拟定修改合同文件引起的费用。 以上评估结果应报业主审批。 ④协商价格
监理工程师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与承包人就费用估价中的细节—单价与费率进行磋商,并由总监办监理工程师推荐最终的价格,报业主审批。
⑤颁发工程变更令
变更资料齐全、变更价格确定之后,经业主批准,设计单位同意签署,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令主要包括以下文件:
a、全套文件的目录 b、工程变更令 c、工程变更说明 d、工程变更费用估计表
e、附件:变更前后的图纸;业主、承包人、监理方面的会议、会谈记录与文件;有关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有关行业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承包人的预算报告,确定工程数量及单价的证明资料等。
(3)确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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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工程数量: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数量的评审依据应是: a、变更通知及变更设计图纸 b、监理工程师的现场计量
②价格:监理工程师按下列顺序,确定变更工程单价与费率的方法: a、采用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和费率; b、采用合同内规定的价格计算方法;
c、采用国家、部、省(市)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书; d、参考承包人预算及实际支出证明,协商一个价格; e、采用计日工方法;
f、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或承包人为方便其施工而提出的变更,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所节省的费用归业主,或由业主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上述方法的采用须经业主批准。 附:工程变更申报与审批程序图 报告内容: 1、变更的工程项目及部位 图纸、资料 3、变更的工程量、单价及费用 承包人提出变更建议,填写《工程变更报告单》 2、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文件、 重大 报总监办审查 一般 变更等级判定 设计代表与业主协商后审定 总监办与业主协商审定 总监办下达工程变更通知,由承包人作详细变更设计图 总监办审定 下达变更令 承包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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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定: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并报业主批准后受理工程延期: ①工程由于非承包人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②承包人在延期情况发生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期延期报告。
③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情况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要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④监理工程师在延期事件终止后的28天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延期申请资料。 (2)延期类型 ①额外或附加工作; ②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③由业主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④不是承包人的过失、违约或由其负责的其它特殊情况; ⑤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延误原因。 (3)临时延期
如果影响延期的事件有连续性,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提交的临时报告后,先给予临时延期,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最终情况报告后,再给予该事件的最终延期,但最终延期不能少于累计的临时延期。
(4)受理程序
①收集资料、做好记录: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延期报告后,应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人员受理该延期,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②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收到承包人正式延期申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a、延期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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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延期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延期的项目及编号;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延期测算方法、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审查通过后,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应建议承包人收回申请。 ③延期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a、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定的需要; b、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c、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当与充分;
d、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根据监理的现场记录有关资料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的结果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④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a、正文:评估人员的受权依据及名单;受理承包人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和结论。
b、附件:(Ⅰ)监理工程师对该延期的评论。
(Ⅱ)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⑤确定延期: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审查报告并确认的结论之后,签发延期审批书,报业主审定。
附:延期申报、审批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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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延误事件发生 28天内报延期意向通知 连续性 Y以28天间隔报临时报告 承包人申报程序 延误事件结束 28天内报正式 《延期申请书》 评估小组评估 提出评估报告 总监办核实、填 写《延期审批书》 监理审批程序 报业主批准 通知承包人
(1)规定:监理工程师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受理费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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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承包人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业主索取额外的费用。
②承包人在出现引起索赔事件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送业主。
③承包人承诺继续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等详情材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④监理工程师在索赔事件终止后的28天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索赔申请。 (2)索赔数额: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并与承包人协商,提出最终的索赔数额报经业主批准后,通过中期支付证书予以支付。
(3)类型
①难以预见的情况所引起的 a、异常气候;
b、外界障碍(化石、古物、地下建筑); c、战争入侵、叛乱、暴乱等;
d、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一种自然力。 ②业主责任引起的
a、未按合同规定和承包人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供对现场的占有权和出入权; b、未按规定向承包人付款; c、延误提供图纸;
d、占用或使用永久性工程区段而造成损失和损害; e、违约使合同中途终止。 ③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引起的 a、延误签发图纸、指令; b、负责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 (4)受理程序 ①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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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索赔意向后,应立即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监理人员受理该索赔,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②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收到承包人正式索赔申请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a、索赔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其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索赔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和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b、审查通过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应建议承包人收回申请。
③索赔评估
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a、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b、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 c、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d、申请索赔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数量应与监理人员记录和掌握的资料一致,价格与取费的来源能被业主接受。可根据监理的现场记录和掌握的资料,修订承包人的计算方法与索赔并与承包人进行协商。
④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a、正文
监理评估人员的授权依据及名单;受理承包人索赔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协商、确定的测算方法及由此确定的索赔数额结论。
b、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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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总监理工程师对该索赔的评语;
(Ⅱ)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⑤在业主收到总监办送交的审查报告并批准后,签发索赔审批书。 附:费用索赔申报、审批程序图
费用索赔申报、审批程序图 报业主批准 通知承包人 总监办核实、填 写《索赔审批书》 提出评估报告 监理审批程序 28天内报正式 《索赔申请书》 评估小组评估 索赔事件结束 N 索赔事件发生 28天内报索赔意向通知 连续性 Y 以28天间隔报详情报告 承包人申报程序 63
(1)争端的规定
①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争议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同时对争议的解决提出建议,报业主批准后,发出书面决定,通知承包人。
②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91天之内,如果承包人不要求仲裁,则决定为最终决定。
③合同只要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继续精心施工。 (2)仲裁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做以下工作:
①在仲裁通知发出后的56天之内,对争议设法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并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②在仲裁期间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 ③在仲裁后执行裁决。
(1)规定
①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一般违约: a、给公共利益带来伤害、防碍和不良影响。
b、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 c、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d、不严格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②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
a、无力偿还他人的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押,或停业整顿,或物质被扣押等,因而放弃合同。
b、无正当理由不开工或拖延工期。
c、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一贯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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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未经监理工程师的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2)处理
①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属一般违约后,做以下工作: a、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纠正。 b、提醒承包人一般违约有可能导致严重违约。 c、上述无效时,书面报业主。
d、承包人自行纠正违约,但已给业主费用带来影响时,办理扣除承包人相应费用的证明。
②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业主进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后,应做以下工作:
a、指示承包人将其为该合同的目的而可能签订的任何协议的利益,如材料和货物的供应、服务的提供等转让给业主。
b、认真调查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之后,办理并初签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的支付证明,报业主。
6.分包、转让和指定分包 (1)分包 ①规定
a、监理工程师严禁承包人把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b、必须经业主批准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后,承包人才能将工程分包出去。
c、分包的同意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②审批分包
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承包人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
a、分包人的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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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 c、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
d、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施工规范与验收标准。 e、分包工程的工期。 f、承包人与分包人合同责任。 g、分包协议。
监理工程师完成上述审查之后,经业主批准,向承包人签发分包工程批准单。 ③分包工程的管理
a、监理工程师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或者监理工程师直接到分包工程处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要求承包人负责处理。
b、监理工程师通过中期支付款证书,由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支付。 (2)转包 根据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之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指定分包
①监理工程师设专人对指定分包工程进行管理。
②监理工程师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交一份资格情况及证明资料,并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而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③监理工程师不要求或不认为承包人有任何义务雇佣任何他有理由反对的指定分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反对有理时,建议业主对承包人的反对予以考虑,反之则帮助业主说服承包人接受指定分包人。
④业主对指定分包人的支付,要根据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1)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督促承包人进行保险。
(2)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承包人的保险进行检查: ①保险的种类; ②保险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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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保险的有效期; ④保险单及数据;
(3)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规定内容提交合同的保险单时应:
①提示承包人尽快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 ②承包人依旧不办,报项目业主建议补充办理保险;
③保险最终由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时,监理工程师签发从承包人应得款额中扣除与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的保险所花费等值的证明。
④如果业主也不补办,监理工程师则通知承包人和业主,根据合同有关规定,未经保险,发生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将由责任方承担和赔偿。
六. 信息管理
施工阶段是大量的信息发生、传递和处理的阶段,监理工程师的信息管理工作,也主要集中在这一阶段。
(1)收集业主提供的信息
业主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在施工中按合同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条件,并要不时表达对工程各方面的意见和看法,下达某些指令。应及时收集业主提供的信息。
当业主方负责某些材料的供应时,需收集提供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货地点、提货方式等信息。如一些工程项目,业主方对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以某一价格提供承包商使用,业主应及时将这些材料在各个阶段提供的数量、材质证明、试验资料、运输距离等情况告诉有关方面。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这些信息资料。
业主方在建设过程中对各种有关进度、质量、投资、合同等方面的意见和看法,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同时也应及时收集业主方的上级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各种意见和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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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集承包商提供的信息
承包商在施工中,现场所发生的各种情况均包含了大量的内容,承包商自身必须掌握和收集。经收集和整理后,汇集成丰富的信息资料。
承包商在施工中必须经常向有关单位,包括上级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方面发出某些文件,传达一定的内容。如向监理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各种计划、单项工程施工措施、月支付申请表、各种工程项目自检报告、质量问题报告、有关的意见等等。监理工程师应全面系统地收集这些信息资料。
(3)建设项目监理的记录
此处的记录是全体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记录,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历史记录、工程质量记录、工程计量和工程款记录、竣工记录等内容。
①现场监理人员的日报表。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当天的施工内容;当天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数量等);当天施工用的机械(名称、数量等);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当天的施工进度与计划施工进度的比较(若发生施工进度拖延,应说明其原因);当天的综合评语;其它说明(应注意的事项)等。
②监理日志。主要包括:现场监理人员的日报表;现场每日的天气记录;监理工作纪要;其它有关情况与说明等。
③现场每日的天气记录。主要内容:当天的最高、最低气温;当天降雨、降雪量;当天的风力及天气状况;因气候原因当天损失的工作时间等。
④总监理工程师日志。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当天所作的重大决定;当天对施工单位所作的主要指示;当天发生的纠纷及可能的解决办法;该工程项目总监(或代表)到施工现场谈及的问题;当天与该工程项目总监的口头谈话摘要;当天对驻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的指示;当天与其他人达成的任何主要协议,或对其他人的主要指示等。
⑤总监理办公室月报。总监办应每月向公司及业主汇报下列情况;工程施工进度状况(与合同规定的进度作比较);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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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情况与问题;工程进展中主要困难与问题,如施工中的重大差错,重大索赔事件,材料、设备供货问题,组织、协调方面的问题,异常的天气情况等。
⑥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指示。主要内容:正式函件(用于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等。
⑦监理工程师发给施工单位的补充图纸。
⑧工程质量记录。主要包括工程抽检及质量评定记录、试验记录及样本记录等。 (4)工地会议信息的收集
工地会议是监理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会议中包含着大量的监理信息,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重视工地会议,并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议制度,以便于会议信息的收集。会议制度包括会议的名称、主持人、参加人、举行会议的时间、会议地点等,每次工地会议都应有专人记录和签到,会议后应有正式会议纪要等。
工程竣工并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时,需要大量的对竣工验收有关的各种资料信息。这些信息一部分是整个施工过程中长期积累形成的;一部分是在竣工验收期间,根据积累的资料整理分析而形成的,完整的竣工资料应由承包商编制,经监理和有关方面审查后,移交业主并通过业主移交管理运行单位。
监理工程师除应注意各种原始资料的收集外,还要对收集来的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当时收集到的信息所采取的措施或决定有如下几个方面:
(1)、依据进度控制信息,对施工进度状况的意见和指示。监理工程师每周、每月、每季度都要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对比并做出综合评价,包括当月整个工程各方面实际完成量,实际完成数量与合同规定的计划数量之间的比较。如果某一部分拖后,应分析其原因、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何解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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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质量控制信息,对工程质量情况的意见和指示。监理工程师应当系统地将当月施工中的各种质量情况,包括现场检查监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施工中出现的重大事故,对各种情况、问题、事故的处理情况,除在月报、季报中进行阶段性的归纳和评价外,如有必要可进行专门的质量定期情况报告。
(3)、依据投资控制信息,对工程结算情况的意见和指示。工程价款结算一般按月进行,要结合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作一些短期预测,以便对业主在组织资金方面提出咨询意见。
(4)、依据合同管理信息确定对索赔的处理意见。在工程施工中,由于业主方的原因或客观条件使承包方遭受损失,承包方提出索赔要求;或承包方由于违约使工程遭受损失,业主方提出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可对索赔提出处理意见。
信息的储存是将信息保留起来以备将来应用。对有价值的原始资料、数据及经过加工整理的信息,要长期积累以备查阅。信息储存的设备主要有三种,纸、胶卷和计算机存储器。
无论是存入档案库还是存入计算机存储器的信息、资料,为了查找的方便,在入库前都要拟定一套科学的查找方法和手段,作好编目分类工作。
计算机网络辅助信息管理系统实际上就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来辅助监理工程师采集、加工和处理“五大控制”过程中的各种数据和信息。使用计算机网络辅助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帮助其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地处理质量数据。计算机网络辅助信息管理系统应充分利用计算机速度快,信息存储量大等特点,迅速、准确及时地收集、加工、处理和保存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等各类信息,从而为监理工程师“五大控制”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为了做好本监理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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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资料管理人员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应有专人保管资料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
(2)资料档案建档分类 档案管理按以下分类建档: ①监理文书;
②计量支付资料按技术规范的章节分类;
③现场质量检验单与材料试验单的分类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部分)(JTG F80/1-2004)的有关规定执行。
(3)收发和归档制度
①建立文件的收发文登记簿和签认处理程序;
②建立行政、计量支付和技术资料三类分别归档保管程序;制订专人保管责任制; ③档案要分类登记、编制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以便查阅。 ④归档资料必须是原件。 (4)查阅制度
①监理人员可直接查阅与自己所监理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相关文件资料的查阅须经专业工程师批准;
②业主、承包人查阅时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③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查阅,除非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④所有档案文件资料一律不准外借,非监理工作需要也不得复印。 (5)资料档案管理的计算机网络
所有的文件往来和资料档案管理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并建立各自的电子信箱,以便文件信息传输。
七. 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与工程各方及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沟通信息及有关工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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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按合同的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1)建立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组织协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办法,并遵照执行;
(2)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议,重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内容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会后,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监督纪要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在下次会议中根据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3)协调处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按合同条款的要求公平、公正的处理各种问题,以保证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
(4)协助并督促业主处理好其它问题;
(5)检查监督承包商内部的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解决。 八. 竣工与缺陷责任期监理
合同范围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的交工申请报告,并经过对工程的全面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向承包人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若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则书面向承包人指出尚应完成哪些工作。
如果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确定符合规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同时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人指出的各类质量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确认承包人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清理,包括临时的用地和材料场、取土场;确认承包人已根据合同规定或基本上完成有关的交工资料,即可进行交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将承包人提交的交工申请和监理意见递交业主,由业主负责统一安排交工验收工作。
从工程获得交工证书之日起,即进入两年的缺陷责任期。在此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和合同计量工程师仍然必须在岗,另外按需要配备试验工程师和现场监理,负责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检查已完工程,确认保修责任及修复费用,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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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并认为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时,建议业主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有关监督部门参加的缺陷期责任期工程检查小组,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验,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九、安全监理
监理工程师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监理工作,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自查;审查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
(3)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审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对工程项目危险源和危险点的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4)审查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可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7)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8)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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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牌,为其施工人员和公众提供安全警示和方便。
(1)对施工方案及使用“四新”的技术方案进行安全审查。 ①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②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③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④审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⑤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⑥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⑦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督促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加强施工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按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组织施工。杜绝违规上岗、违章操作。
①要求承包人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机械驾驶员等必须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②要求承包人配备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电工绝缘手套、鞋、安全帽、反光背心、标志服装等);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
③要求承包人按标准化工地要求,做好项目部临时设施建设,生活区与生产区分离,生活用房与生产用房分离。按实际情况及安全的需要,做好“三通一平”。
④施工机械应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机械安全运行。对机械手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⑤现场监督与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⑥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检工作,复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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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监理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处理
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将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②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③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⑤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⑥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内容 监理督促检查内容 检查承包单位安全保障体系的运转情况,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建立情况,现场安全经常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纪律的执行情况,各种安全标志、安全标管理 语、施工用电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安全用具 临边防护 施工用电 施工机具 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沟、槽、坑边等危险点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施,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机械防护措施是否完整可靠,机械工作性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机械工是否持证操作;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得到落实。 十、文明施工管理
总监理办将根据“创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要求承包商做到:
(一)、实行挂牌施工,公开施工负责人、联系协调人、开竣工日期、监督举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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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电话。
(二)、开工前,与沿线单位、征地单位和相关部门及时联系,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安排、交通、治安、环保、消防、后勤等方面工作,争取各方面支持配合、帮助和谅解。
(三)、在开工前即对车行通道进行维护 。
(四)、在行人较多的施工地段、主要交叉口及特殊地段设置明显的标志护栏,夜间设照明红灯。
(五)、施工场内保持场容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废浆及时清运,各种物具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存放,做好标识,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隔。
(六)、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生产的噪音和粉尘污染(如采用商品砼、运输车辆、砼工程等)。
(七)、所有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均佩带标准胸卡,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八)、在正式施工前,派有关人员,根据既有管线的交底资料,进一步了解既有管线走向、管位布置、埋深等情况,掌握真实的现场第一手资料,用此指导和帮助现场施工作业,杜绝施工中的盲目行为,最终达到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事故和隐患。
(九)、在对现有管线加固、保护之前不得施工,禁止在涉及管线处1m范围内用机械挖土。
(十)、施工现场准备保护管线的常用物品,以备应急之需。 十一、环境保护监督 (一)、环境保护监督的内容
1、审批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2、定期跟踪检查环境保护方案的执行情况,监督承包人落实环保措施和要求。 3、监理在日常的巡检中,发现不利于环保的现象或苗头,立即督促承包人着手解决,排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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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向业主汇报环境保护的有关情况。 (二)、环境保护的方法 1、土地资源的保护
⑴妥善处理废方,弃土应尽量避免破坏或掩埋林木、农田及其它工程设施。沿河弃土应避免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应重视弃土堆的复垦,有条件时,宜在弃土堆顶面绿化,或整平成为耕地。
⑵取土坑应选在高地、荒地上,尽量不占耕地;当必须从耕地取土时,应将表面种植土铲除,集中成堆保存,并在工程交工前做好还地工作。对于深而宽的取土坑,可根据当地需要,用作蓄水池或鱼塘。在多年的经济作物区或重要的绿化带,不得设置取土坑。
2、防止和减轻水、大气受污染 ⑴保护水质
a、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和水库,不得排入饮用水源。
b、施工区域、砂石料场,在施工期间和完工以后应妥善处理,以减少对河道、溪流的侵蚀,防止沉渣进入河道或溪流。
c、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理或其它措施,使能做到达标排放。
d、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应堆放管理严格,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e、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⑵ 控制扬尘
a、为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应随时进行洒水或采取其他抑尘措施。 b、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润湿。运输时应用帆布、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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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
c、运转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场地,如水泥混凝土拌和机站(场)、大型轧石机场、沥青拌和机站(场)等投料器均应有防尘设备。在这些场所作业的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
d、如果承包人预防措施不力,并已对邻近的海域、湖泊、池塘、农田或卫生环境造成了危害,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应由承包人负责。
⑶ 减少噪声、废气污染
a、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加工厂、轧石厂、沥青厂等距居民区不宜小于300m,而且应设于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处。
b、使用机械设备的工艺操作,要尽量减少噪声、废气等的污染;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规定,并应遵守当地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规定。
3、保护绿色植被
⑴承包人应尽量保护施工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若因修建临时工程破坏了现有的绿色植被,应负责在拆除临时工程时予以恢复。
⑵ 施工期间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应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应再发生其它形式的人为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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