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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设备管理制度

2022-09-2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七、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确保公司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3 设备管理要求 3.1 严格管理

3.1.1 建立装置、设备台账,完善装置、设备档案,完整地保管设备的说明书、质量检验单、合格证,以及主管部门定期检测或校验报告、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维护保养及修理记录等;

3.1.2 每年将设备改造更新的项目,纳入公司的年度资金投入计划; 3.1.3 实行定人、定机,将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落实到人头; 3.1.4 定期对操作者进行培训,使其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操作、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1.5 每年制定装置、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3.2 严肃操作

操作者必须严肃地遵守生产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既定的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杜绝违章操作,减少人为的失误,以避免发生设备事故;

2.2.1 操作前:标准着装,检查设备电器及部件,查看交接班纪录,若无异常便可启动试转,观看有无异响声音、有无泄漏、安全装置是否完好,一切正常便可进入生产运行;

3.2.2 操作中:精心操作,站位安全,姿势正确,避免误动作,观察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紧急停机并进行处置,防止发展为事故;设备在运行中,不得擅自离开,若要离开,必须委托他人看护;运行设施不得检修、也不得带病运行;

3.2.3 操作后:运行结束时,必须首先拉下设备电源闸,排除装置、设备内部的物料,按照规则进行内部处理,以便于下次使用;其次是检查运行系统、电气系统,擦拭装置、设备外表,打扫生产场地,转走原材料和产品;最后写好交接班纪录,拉下车间电源总闸,关好门窗下班。

3.3 严谨维护

3.3.1 实行一日两检,即上午、下午一上班首先对装置、设备进行自检,做好记录并存档。

3.3.2 操作者每月对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彻底清洗设施内外,给轴承加油,更换损坏的密封件,以保持设施的现状;

3.3.3 每季度开展一次以维修人员为主、操作者参加的二级保养,更换损坏件、密封件、易损件、补漏,以恢复设施失去的功能;

3.3.4 每年进行一次设备大修,以达到设备出厂时的功能;

3.3.5 定期开展设备的计量自校和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的自测,并定期请专业部门检测或校验,合格才能使用;

3.3.6 保持设备的清洁,定期刷新外表。 4 设备安全管理

4.1 设备运行

4.1.1 设备运行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4.1.2 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1.3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4.1.4 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4.1.5 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4.1.6 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4.1.7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4.1.8 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4.2 设备检修

4.2.1 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4.2.2 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4.3 设备维护

4.3.1 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3.2 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4.3.3 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3.4 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4.4 设备保养 4.4.1 一级保养

一级保养是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进行的定期维护。一级保养的目的是维持持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运行一定的周期后,应开展一次一级保养。主要包括:

4.4.1.1 拆卸易损件检查、清洗,以防止易损件在工作中损坏而导致设备事故;

4.4.1.2 拆卸润滑系统,清洗疏通油路,换油、加油,以保持润滑正常; 4.4.1.3 彻底擦拭设备,特别是运动部位、平时擦不到的地方,以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4.4.1.4 检查电器、电机、安全防护装置,更换易损件。 4.4.2 二级保养

二级保养是以维修工为主,操作者参加的对设备进行的定期检查与功能恢复修理,二级保养的目的是要使设备功能达到出厂标准(若达不到,则应进行中修

或大修)。主要任务是:

4.4.2.1 检查设备状况,进行电器试验以保持电器的可靠性; 4.4.2.2 性能检验以提高设备的可靠度;

4.4.2.3 更换易损件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也就是在设备事故发生前,就将其消灭);

4.4.2.4 清洗换油、擦拭设备,操作者协助完成。 5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公司特种设备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辆等,其安全管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5.1 常规管理

5.1.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XX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XX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5.1.2 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XX部门XX同志负责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5.1.3 管理人员须知

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1.4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5.1.5 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5.1.5.1 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5.1.5.2 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

5.1.5.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具体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5.1.5.4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XX部门备案。

5.1.5.5 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

5.1.5.6 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XX部门。

5.1.5.7 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

5.1.6 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5.2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5.2.1 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5.2.2 维修保养工作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5.2.3 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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