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 (二)宅基地审批管理;
(三)计划生育工作中村民应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规定; (四)社会救济及其他。 (五)农民负担情况; (六)集体资产管理及处理; (七)村建设规划建设; 二、民主管理的办法
凡涉及民主管理内容的农村事务,都必须召开村党支部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的程序决策实施。工作程序如下:
(一) 召开村党支部会议
提出对村内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村党支部集体研究提出初步的意见和解决的方案,使提出的内容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实际,符合群众的意愿。
(二) 提交村“两委”会商议
根据村党支部的提出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如对意见有较大分歧的事项,根据各同情况,可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人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三) 村党员大会审议
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
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及建议,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
(四)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五) 公开
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六) 实施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三、民主管理还应建立的几个主要制度 (一)民主理财及村级财务监督制度 (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民主决策听证制度 (四)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五)群众来信来访制度 (六)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
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及各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主要包括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地位、作用和活动方法,以及村民在家庭道德、社会公德、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村风民俗等方面应遵守的准则和要求。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规章和标准。
作者:李长玖 201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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