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方(甲方):承建方(乙方):
甲方因酒硬度建设,委托乙方承建,乙方也自愿承担建设,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原则,友好协商后达面如下建设施工合同条件。
一、工程地方点:源村乡农庄村后泥坝。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三、包工内容;甲方石方工程:保坎,基础(均用75号水泥砂浆材料平毛石安砌)。
四、甲方将所需材料运至施工场地伍拾米以内,保证乙方能正常顺利施工。
五、甲方按每立方米保坎,基础,陆拾伍元人民币给乙方结算工程款,工程完工交付甲方后一次性结算工程款。
六、工程工期:二0一二年 月 日开工至二0一二年 月 日完工,有效工期为 天。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施工,可顺延工期。
七、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现场收方计量后,十日内必须付清乙方工程款。
九、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建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除支付50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外,还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合同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建设方(甲方):承建方(乙方):二0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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