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安全出口的标志 以下部位应具有“安全出口”的标志:紧急出口、疏 散通道处、层间异位的楼梯间(如避难层的楼梯间)、大型公共建筑常用的光电感应自动门、360°旋转门旁设置的一般平开疏散门 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 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 2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 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其他标志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 志 灭火设备、手动报警器、报警电话等均应设置相应的 提示标志 标志的设置应合理,规范 光疏散指示标志 “紧急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 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 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大于20m 标志设置要求 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各种安全标志应设在与疏散有关的醒目位置,标志的 正面或其邻近不得的妨碍公共视读的障碍物 一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 应设置在经常被其他物体遮挡的地方 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 复的现象 易燃商品区要设置“禁止烟火”或“禁止吸烟”的标 志 在疏散走道的地面上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保证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 3
2. 厂区道路设施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运输线路应满足生产要求,物流顺畅,线路短捷,人流、 货流组织合理 道路与主要建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主要生产区、仓库 区、动力区的道路应呈环形布置。厂区尺头端式道路应有足够的消防车回转场地 厂区双向主干道宽度不小于5m,单向主干道宽度不小 于3m,且为环形;转弯半径:轻型车为6m,重型车为12m 易燃易爆区、储存库区应将道路划分为限制车辆通行或 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并设标志 厂内干道与职工人数较多的生产车间相衔接的人行通 道,如跨越铁路线路,应设置人行地道或天桥 大、中型企业厂内道路应采取交通分流,人流较大的主 干道两侧,应修筑人行道;人流较大的次干道两侧,宜1 道路 设人行道 职工上下班时间内,人流密集的出入口和路段,应停止 行驶货运和机动车辆 路面宽度9m以上的道路,应划中心线,实行分道行车 厂区道路在弯道交叉路口的横净距范围内,不得有妨碍 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路面平整、路基稳固、边坡整齐、排水良好,坡度适当 应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厂区主干道和安全通道照度不低 于30lx 厂区道路应有明显的人、车分隔线 不准占道、封道、堆放生产用料、摆摊设点。抛弃杂物 垃圾 跨越道路的架空管线最小净高应不小于5m 道路施工现场设明显标志,夜间作灯光显示 施工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修复路面 厂区门口、危险路段、转弯路段设置限速标牌和警示标 牌 2 交通设施 厂区道路应设置交通标志 铁路道口安全防护设施应设专人看守,护标、护栏应完 好有效 3 4 楼前、门前 停车场 机动车、非机动车严禁乱停、乱放,无车辆噪音 车辆按线停放,规范整齐 3. 工件材料堆放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工作场所只存放工艺规定使用的工位器具 各工位器具,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白班存放应为1 存放 每班工加工量的1.5倍,夜班存放应为加工量的2.5倍,但大件不超过当班定额。在操作者经常操作或需要经常活动的地带应有0.6m的空间且不允许有堆垛或工具柜 生产场所应划分毛坯区,成品、半成品区,工位器具区及废物垃圾区 工件、物料摆放不得超高,在垛度与垛高之比≤1:22 堆放 的前提下,垛高不超过2m(单位超高除外),砂箱堆垛不超过3.5m,堆垛的支承稳委,堆垛间距合理,便于吊装 应有防滑、防倒措施 作业场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废品及工具柜等物品应按定置图摆放整齐,平稳可靠 。一般摆放方位3 摆放 应同墙或机床轴线平行、尽量堆垛成正方形 工具、模具、夹具在划定的区域内摆放整齐,较大的支撑稳委,便于吊装 沿人行道两边不得有凸出或锐边物品 4
标志 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 检查结果 4. 设备设施间距安全检量表
序号 检查项目 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 检查内容 小型设备不小于0.7m 中型设备不小于1m 大型设备不小于2m(运输线视同) 检查结果 1 2 设备与墙柱间小型设备不小于0.7m 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中型设备不小于0.8m 计算) 大型设备不小于0.9m 小型设备不小于0.6m 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 中型设备不小于0.8m 大型设备不小于1.1m(运输线视同) 高于2m的运输线的牢固的护栏或防护网,转动部高空运输线防护 3 4 位的防护罩 低于2m的在起降处应设护栏,栏高大于1.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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