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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式与清式家具的特点及区别

2022-09-0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明式与清式家具的特点及区别

清式家具与明式家具在造型艺术及风格上是有些差异的。明式家具是我国明代形成的⼀项艺术成就,被世⼈誉为东⽅艺术的⼀颗明珠。在世界家具体系中享有盛名。主要指那种以硬⽊制作与明代和清代前期,设计精巧,制作精良,风格简约的优质家具。明代家具中合理的功能、简练的造型是重要的特征,这些特征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四点1、造型简练、以线为主 

严格的⽐例关系是家具造型的基础。我们看以上图中的明代家具,其局部与局部的⽐例、装饰与整体形态的⽐例,都极为匀称⽽协调。如椅⼦、桌⼦等家具,其上部与下部,其腿⼦、枨⼦、靠背、搭脑之间,它们的⾼低、长短、粗细、宽窄,都令⼈感到⽆可挑剔地匀称、协调。并且与功能要求极相符合,没有多余的累赘,整体感觉就是线的组合。其各个部件的线条,均呈挺拔秀丽之势。刚柔相济,线条挺⽽不僵,柔⽽不弱,表现出简练、质朴、典雅、⼤⽅之美。

2、结构严谨、作⼯精细

  明代家具的卯榫结构,极富有科学性。不⽤钉⼦少⽤胶,不受⾃然条件的潮湿或⼲燥的影响,制作上采⽤攒边等作法。在跨度较⼤的局部之间,镶以⽛板、⽛条、圈⼝、券⼝、矮⽼、霸王枨、罗锅枨、卡⼦花等等,既美观,⼜加强了牢固性。明代家具的结构设计,是科学和艺术的极好结合。时⾄今⽇,经过⼏百年的变迁,家具仍然牢固如初,可见明代家具的卯榫结构,有很⾼的科学性。3、装饰适度、繁简相宜

  明代家具的装饰⼿法,可以说是多种多样的,雕、镂、嵌、描,都为所⽤。装饰⽤材也很⼴泛,珐琅、螺甸、⽵、⽛、⽟、⽯等等,样样不拒。但是,决不贪多堆砌,也不曲意雕琢,⽽是根据整体要求,作恰如其分的局部装饰。如椅⼦背板上,作⼩⾯积的透雕或镶嵌,在桌案的局部,施以矮⽼或卡⼦花等。虽然已经施以装饰,但是整体看,仍不失朴素与清秀的本⾊;可谓适宜得体、锦上添花。4、⽊材坚硬、纹理优美

  明代家具的⽊材纹理,⾃然优美,呈现出⽻⽑兽⾯等膝陇形象,令⼈有不尽的遐想。充分利⽤⽊材的纹理优势,发挥硬⽊材料本⾝的⾃然美,这是明代硬⽊家具的⼜⼀突出特点。明代硬⽊家具⽤材,多数为黄花梨、紫檀等。这些⾼级硬⽊,都具有⾊调和纹理的⾃然美。⼯匠们在制作时,除了精⼯细作⽽外,同时不加漆饰,不作⼤⾯积装饰,充分发挥、充分利⽤⽊材本⾝的⾊调、纹理的特长,形成为⾃⼰特有的审美趣味,形成为⾃⼰的独特风格。这是明代家具的⼜⼀特点。  

明代家具的风格特点,概括起来,可⽤造型简练、结构严谨、装饰适度、纹理优美四句话予以总结。

清式家具是以皇家为主导的,在明末清初时期,由于西⽅传教⼠的⼤量来华,传播了⼀些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了中国经济、⽂化艺术的繁荣。所以清式家具在宫廷和民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交流共同创造中发展起来的,可以说这是中国的“巴洛克时期”。运⽤各种精湛的技艺,使清代家具形成了独有风格。清代家具的特点总体分为以下⼏点:

1、造型上浑厚、庄重

在造型特征上, ⾻架粗壮结实,⽅直造型多于明式曲贺造型,题材⽣动且富于变化,装饰性强,整体⼤⽅⽽局部装饰细腻⼊微。清代家具的总体尺⼨趋于宽、⾼、⼤、厚,与此相应,局部尺⼨与部件⽤料也随之加⼤变宽。2、装饰上求多、求满、富贵、华丽

在装饰风格上, 以富丽、豪华、稳重、威严为准则,多结合厅堂、卧室、书房等不同居室进⾏设计,分类详尽,功能明确。其主要特征是,造型庄重,雕饰繁重,体量宽⼤,⽓度宏伟,脱离了宋,明以来家具秀丽实⽤的淳朴⽓质,形成了“清式”家具的风格;在装饰⼿法上注重形式,不惜功⼒、⽤料,⼯艺精良达到了⽆以复加的程度。在装饰上⼒求华丽,并注意与各种⼯艺品相结合,使⽤了⾦银、⽟⽯、宝⽯、珊瑚、象⽛及百宝镶嵌等不同质地装饰等不同地装饰材料;珐琅嵌、瓷嵌也是当时重要的装饰⼿法,描⾦,彩绘在清式家具中都占有⼀定地位,追求

富丽堂皇的意味;在装饰花纹上,花纹图案整体较满,通常是⼀些代表吉祥瑞庆的花鸟纹等装饰花纹;

3、主要使⽤的材料有紫檀、酸枝⽊、花梨、楠⽊、乌⽊和榉⽊;

根据以上所说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明式家具与清式家具在风格特征上不同之处。明代家具制作的榫卯结构极为精密,构件断⾯⼩轮廓⾮常简练,装饰线脚做⼯细致,⼯艺达到了相当⾼的⽔平,形成了明代家具朴实⾼雅、秀丽端庄、韵味浓郁、刚柔相济的独特风格。清式特点⾸先表现在⽤材厚重上,家具的总体尺⼨较明式宽⼤,相应的局部尺⼨也随之加⼤。其次是装饰华丽,表现⼿法主要是镶嵌,雕刻及彩绘等,给⼈的感觉是稳重,精致,豪华,艳丽,和明式家具的朴素⼤⽅,优美,舒适形成鲜明的对⽐。清式家具以优质硬⽊家具为代表,其中紫檀占绝⼤多数,另有少部分黄花梨、酸枝⽊、鸡翅⽊等,其它则是漆家具和杂⽊家具,总体上说与明式家具相⽐并⽆多⼤变化,但对材料的选择和使⽤却有所不同,在风格上更有⽐较明显的差异。清式家具和明式家具相⽐,⾃然不如明式家具那样有很⾼的科学性,但仍有许多独到之处。它不象明式家具那样以朴素,⼤⽅,优美,舒适为标准,⽽是以厚重,繁华,富丽堂煌为标准,因⽽显得厚重有余,俊秀不⾜,给⼈沉闷笨重之感也缺乏应有的科学性。但从另⼀⽅⾯说,由于清式家具以富丽,豪华,稳重,威严为准则,为达到设计⽬的,利⽤各种⼿段,采⽤多种材料,多种形式,巧妙地装饰在家具上,效果也很成功。

上⾯我们通过家具的风格特征来进⾏对应的对⽐,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家具的品种以及其⽤途分类来发现它们的不同之处。

明清家具的品种,也与年代有着很⼤的关系。明代椅⼦常见有四出头式和官帽式,还有圆椅、玫瑰椅等。四出头式和官帽式椅⼦在明代墓葬中曾有发现。因此,在鉴定中可以判断,凡与这类出⼟椅凳风格类似的传世扶⼿椅品种,应考虑为明式制品。有些较早出椅现的家具品种,往往到了清代后就不再流⾏。也有⼀些家具品种,出现的时间较晚,早期不可能制作。如圆靠背交椅,⼊清以后不再流⾏,从伟世品来看,它们多⽤黄花梨制作,很少有红⽊或新黄花梨的制品。所以,传世的圆靠背交椅,基本都是明式家具。⽽式样庄重、体态硕⼤的太师椅,则是清式家具的代表,再如茶⼏,本⾝就是为适应清代家具布置⽅法⽽产⽣的品种,传世的⼤量实物中,多为红⽊,新黄花梨制品此外,如折叠椅,折叠⾹⼏等,都是清代雍正以后出现的新品种。

清式家具与明式家具⼀起,以其不同时代、不同特点,成为中国传统家具的优秀代表.依其造型和⽤途分为六类:第⼀类为床、宝座;第⼆类为椅、凳、墩;第三类为桌、案、⼏;第四类为屏风;第五类为柜、格、箱、架;第六类为天然⽊家具。第⼀类,床、宝座。主要有加⼦床、罗汉床和宝座,⽐较明式的多,其风格与明式⼤不⼀样。第⼆类,椅、凳、墩。种类与明代⼤体相似,造型及装饰风格却不相同。第三类,桌、案、⼏等承具。是清代制作倾向。第四类,屏风。清代屏风种类齐全,主要有插屏、挂屏、围屏、座屏等,从⽽更能体现清代家具的风采。第五类, 柜、格、箱、架。风格与明式⼤不相同.明式以光素为主,清式有华丽的花纹,或雕刻、或镶嵌、或⾦漆彩绘,很少有光素的。第六类,天然家具。⼜称树根家具,在明代才真正受到赏识,并竞相仿效,清代更是风⾏⼀时。此家具既有观赏价值,⼜有实⽤价值;此家具与⼀般家具相⽐,有回归⾃然、品味⾼雅效果。

总的来说,明清两式家具都各具其风韵。明式家具追求简练美、功能合理化,⽽清式家具则追求品种丰富、式样多变、奇巧。其家具风格特征都是当时社会的结晶体,它们以其不同时代,不同特点,代表着中华民族灿烂,悠久的艺术和⽂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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