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石家庄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路基路面
及桥涵构造物工程NRC-2标段项目经理部
安 全 奖 惩 制 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明确各自的责任,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奖惩制度。具体如下:
一、 处罚条例 (一)事故处罚
对于违反有关安全规定,或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将给予事故发生分部或个人经济处罚。
1、施工期间各分部发生重大伤亡或特别重大死亡事故除了按本规定处理外,还需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发生死亡事故,罚款分部5000元/人次,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罚款技术员、安全员各1000元、分部经理2000元)
3、发生重伤事故,罚款分部1000元/人次,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罚款技术员、安全员各500元、分部经理1000元)
4、发生轻伤事故,罚款分部100元/人次,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 5、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机械事故,罚款分部5000元/次;重复性发生重大事故,罚款分部10000元/次。
6、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罚款分部1000元/次;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罚款分部1000元/次。
(二)违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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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现的安全违章,根据情况,分别给予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分部批评教育、口头警告、责令整改、会议通报和经济处罚。对违章的处罚标准如下:
1、个人着装及防护
(1)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者,罚款100元/人次,并责令退出施工现场。
(2)基坑开挖、泥浆池、高空作业等未做防护的,罚款分部200元/处,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3)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次,对于所负责现场人员给予警告批评,如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对所负责现场人员给予警告批评,如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
(5)高空抛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者,罚款100元/人次,对所负责现场人员给予警告批评,如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
(6)施工场地应保持整洁,未及时清理杂物的罚款分部100元/处,对所负责现场人员给予警告批评,如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2、 遮栏、护栏、栏杆、盖板
(1)工作平台不符合要求,罚款分部100元/处,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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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随意拆除安全设施罚款分部200元/处,造成他人伤害视情节轻重从严处置,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3)各分部警示牌,标志牌、指示牌、告示牌、条幅等未按照要求悬挂或出现破损未及时更换,罚款分部50元/处,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50元)
3、施工机械
(1)施工机械严禁带病运行,视情况予以处罚。 (2)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罚款50元/辆。 4、施工用电
(1)电闸箱无盖,罚款分部100元/个,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2)电源引出无插头,罚款分部100元/个,闸刀电源引出挂接罚款100元/路,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3)电源箱内线路零乱,罚款分部100元/个,重复性发生,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4)擅自私拉乱接电源罚款分部100元/处,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5)未按规定接装漏电保护器的,罚款分部200元/处,若使用失灵的漏电保护装置罚款200元/处,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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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未按规定使用施工电源的,罚款分部100元/次,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5、脚手架
(1)脚手板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分部200元/处,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2)盖梁、立柱要有符合规定的爬梯,若没有或不符和规定罚款200元/处,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6、安全网
(1)按规定该挂设安全网的地方没有挂设,罚款分部200元/处;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2)安全网破损或挂安全网不符合标准的,罚款分部100元/处。重复性发生,不按时整改的加倍处罚。(重复性发生罚款现场技术员、安全员、分部经理各100元) 7、其他
(1)对不服从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管理的,罚款分部200元/次;对于不服从安全检查管理,打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有关管理人员的从重处罚,并责令清除施工队,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施工现场负责人有义务清除闲杂人员;
(3)施工现场车辆行驶最高时速为20km/h,发现超速,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教育,重复性发生,给予100元/辆次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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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人员不得将家属儿童带入施工场地,若违反规定,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重复性发生,给予罚款100元/人次;
(5)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罚款100元/人次; (6)未经现场技术员同意擅自拆除脚手架者,罚款200元/人次,若因拆除脚手架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需承担刑事责任。 三、奖励条例
(1)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偷盗钢筋、钢管以及安全警示设施者,奖励奖金200元-500/人次,或视情奖励。
(2)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发给奖金200-500元/人次,或视情奖励。
(3)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核实,若确有其事,则按其案件大小酌情奖励。
(4)对于一个月没有违规现象的分部,项目部给予2000元/每月的奖励。(各分部按照绩效对分部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分配奖金) 三、附则
1、所有罚款需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从工程款、工地补助中扣除;奖励资金由财务科直接给予现金。
2、本制度由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NRC-2标监督实施。
河北冀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南绕城高速公路NRC-2标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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