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总投资为5万元,甲出资5万元,乙以劳务经营作为出资方式,各占投资总额的50%.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人,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乙方负责商场招租铺货事宜。商场签约协议书以双方共同签署为准。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一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一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商铺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即为利润各占50%。若因经营不善,店铺转租或者倒闭,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且甲方需支付乙方必要的劳务费用。
第五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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