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第,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本合同所述之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商铺位置、面积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为: ,建筑面积 ㎡。平面图如附件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免租期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天的装修期,该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无须支付租金。
第四条 甲方交付使用前按乙方要求需完成项目
1、按乙方要求做隔油池一个
2、厨房、包厢、卫生间的隔墙
3、厨房、包厢、卫生间所使用面积及延伸部分的约30公分垫高
经协商以上三项要求按双方约定由甲方出资( 元整),乙方施工。甲方应付施工费用应于 年 月 日合同生效时的第一季度乙方应付租金中扣除。
第五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
1、前两年每年度租金人民币 整(¥ )。即 元㎡月。
2、第三年,租金比上一年度增加 0﹪,即第三年为 元整(¥ )。第四年保持不变为 元整(¥ )。
3、第五年租金比上一年度递增 0﹪,即第五年为 元整(¥ )。
4、从第六年起,按前一年度未按当时的市场行情调整当年租金。但递增率在6﹪以内。
5、为减轻乙方负担,甲方同意乙方租金按季度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⑴前两年每年度租金为人民币 元元整,(¥ ),乙方缴纳租金的时间为:
①第一季度:租金为 元,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备注:扣除甲方应付施工费用贰万元整,第一季度实付租金为 元。
②第二季度:租金为 元,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③第三季度:租金为 元,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④第四季度:租金为 元,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以此类推。
⑵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 万 元整(¥ )租赁保证金。即原商铺承租定金 万 元整自动转为保证金,无需再另行支付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等相关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缴纳办法
1、物业管理费:乙方每月自行向物业管理部门交纳;
2、水电费、卫生费等生产、经营、生活发生的收费由乙方每月向有关部门交纳或根据有关收费部门的要求经双方约定由甲方(物业)代收代缴。
3、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七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依法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按约定时间收取租金。
2、租赁期内乙方依约支付租金,取得租赁商铺及其设备设施的合法使用权。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房屋的设备和设施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破坏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应24小时内负责恢原状。如乙方不负责按时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修理和清理费用。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仅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合法经营。乙方所经营的商业应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承租,乙方承担责任,保证金不退还。如乙方违法经营,一切后果自负,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边带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七日内搬迁完毕。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有权诉讼法律。
8、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9、甲方在租赁期内负责对本合同约定公共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10、甲方在租赁期内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保证乙方对房屋的安全正常使用。因房屋的结构性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毁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1、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乙方须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或物业监督检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依约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向乙方加收违约金,违约金为实欠金额2﹪天,如拖欠租金(含其他费用)30天,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无条件七日内清退出场。
2、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并支付乙方押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期满或终止
1、租赁期满,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并享有优先权。
2、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终止合同并收因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⑴、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
⑵、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⑶、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
⑷、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⑸、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⑹、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三个月。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确认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和预付租金余额。
第十二条 其他
甲方配备的室内消防和设备设施,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仲裁委员会或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与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