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安委办:
我镇在例行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时发现,位于上方镇立模新村麻蓬有一机械配件加工场所,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经营者姓名,黄荣良。该经营户主要以废旧金属熔化后浇铸制成机械配件,生产过程有翻砂、熔炼、浇铸、打磨等作业,主要生产设备有:冲天炉(熔化炉)、清砂机、混砂机、筛砂机和砂轮机等。
该经营户自20xx年1月起将场地和设备租给()经营使用,有作业人员10人左右。经检查,该经营户在翻砂、机械配件加工设施简陋、生产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未确保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存在安全隐患;主要生产设备冲天炉属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xx年本)》的淘汰设备,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且翻砂、机械配件加工未取得环保、经信等相关部门审批文件,生产作业现场粉尘、废气直排,污染周围环境;废旧铁物堆放杂乱,现场环境脏、乱、差。
基于该经营户存在上述现场管理、行政审批手续未履行到位等问题。我镇于20xx年5月20向该户下发了《衢江区上方镇人民政府行政告知函》,责令该经营户即日起暂停冲天炉熔炼、翻砂等相关生产活动;并要求该经营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加强现场管理;依法向环保、经信等部门履行环评、能评等报批手续。未完成前述事项不得开展相关生产活动。
7月26日,该经营户擅自又组织生产活动,于晚间21时30分左右发生铁水熔爆,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查,我镇辖区同类机械加工场所共有2处,另一处为衢江区华峰机械配件厂,位于上方镇上方村,负责人,。
鉴于该类加工场所生产设施简陋,现场管理薄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于乡镇执法权限所限,现申请贵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该类加工场所进行联合查处。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衢江区上方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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