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雨季已来临,近期全国多地出现了严重汛情。市委、市政府对市区住宅小区安全渡汛问题极为重视,为提高警惕、防患未然,确保住宅小区安全渡汛。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
要提高对做好防汛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的准备防范工作。为加强对全市物业小区防汛工作的组织,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成立住宅小区防汛工作小组,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小组,组织好抢险突击队,制订防汛应急预案。
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
请各区住建局积极动员组织各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所在、所服务的物业小区进行一次拉式的排查,在雨季来临前,对防汛防涝的设施、危房、危墙、楼顶、外墙悬挂物、地下室、地下车库、发电设施、雨水管道、明沟、暗沟等进行全面认真排查,如用维修资金需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分别于6月底和xx月底前两次集中履行报批手续,及时消除隐患。
三、突出重点,确保安全。
1、各物业业主、业主委员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20xx年度防汛预案》,对防汛工作进行总体安排。
2、各物业项目必须坚持24小时汛期值班,公布并畅通24小时值班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小区房屋进行汛前房屋安全检查,完成房屋修缮任务,及时解除危险隐患。
四、加强合作,联防共治。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及时向所在区、街报告所服务小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争取地方政府在人力、物力特别是汛期突发事件应急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小区汛期安全。
五、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是辖区范围内物业小区防汛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小区防汛工作的组织和专项检查;各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对小区防汛工作负主责,服务小区的物业公司负直接责任,要加强小区内防汛工作的排查,周边市政防汛设施存在隐患的要及时与市政管理部门联系,市政部门要及时排查清除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职责整改,做到“零事故”,确保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渡汛。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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