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茶楼承包经营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于20__年 月 日前将茶楼,建筑面积为633.79平方米,退回给甲方。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约违约金人民币 元。
三、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补偿金人民币 元,用于补偿乙方的损失。 四、乙方于20__年12月支付的中央空调保养费约人民币元,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根据实际票据金额进行分摊 元。
五、乙方添置2张全自动麻将桌和一台发电机,约人民币10,000.00元,由甲方根据实际票据金额进行分摊 元。
六、乙方第一年承包经营期间(20__年6月1日——20__年5月31日)的费用280,000.00元已经交清,乙方实际使用11个月,甲方同意退还一个月的承包经营费即人民币23,333.00元。
七、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物业服务费、垃圾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结清,并提供相应票据复印件。
八、甲乙双方根据《物资交接清单》,对物业、设备、用具等有关费用一次性交接完毕,上述物品在乙方使用过程中有损坏的,由甲方在乙方缴纳的押金(人民币50,000.00元)中扣除。
九、乙方缴纳的押金(人民币50,000.00元)扣除本协议第七、八款下的费用后,仍有剩余的,由甲方于20__年 月日前一次性全部无息退还;乙方缴纳的押金(人民币50,000.00元)不足以抵扣本协议第七、八款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补足或者从甲方支付的补偿款、违约金和承包经营费中抵扣。
十、甲乙双方于20__年一次性结清所有款项,乙方搬离出茶楼,并将茶楼退还给甲方,承包经营合同于20__年 月 日解除。十一、承包经营合同解除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资交接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20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20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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