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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有房屋出售合同书

2024-03-1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广州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二) 房屋有关证明见附件;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 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元正, ¥,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定于乙方交付房款后正式交付该房 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第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 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 售给乙方。

  第六条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可办理时,甲方 应协助乙方办理(补地价有关手续);在条件允许下,甲方 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的有关转名手续。

  第七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 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由甲方支付,交付后由乙方自 行承担。

  第九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 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 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契约一式贰份。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 留执壹份。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签约人: 联系电话: 证明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人: 联系电话: 证明人(签章):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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