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水产品原料原产地中国:
1、大鱿鱼数量30吨规格200g以上/条,单价17元/kg,计人民币51万元。
2、小鱿鱼数量10吨规格100g-150g/条,单价12元/kg,计人民币12万元。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原料的鲜度、质量,交货时间为20xx年10月18日至20xx年4月28日。地点:东港,如原料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退货。
第三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汇款方式支付。20xx年10月18日前先预付定金10%,余款在鱼货验收合格,交货前付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本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第六条: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达成补充合同。
第七条:合同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销售市场及价格因素变动而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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