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 县 小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仟 佰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整)出售给乙方。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2、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未以任何方式进行抵押等操作,因出租或抵押所产生的任何问题、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并保证该房屋能够正常办理产权变更。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5、负责办理房屋过户时的正常费用。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搁执壹份。
十、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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