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甲方将原拥有的(摩托车生产厂家及型号:发动机号:架子号:)摩托车以人民币(大写)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摩托车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二、甲方应提供本摩托车购买票据、摩托车的出厂合格证及摩托车的原始证件。本协议成立之前的任何争议及诉讼有甲方完全负责。甲方应对乙方办理变更登记等程序提供必要的协作与配合。乙方应按本协议签订之时支付摩托车的转让价格。
三、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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