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将位于青坪镇青坪居委会映山红处的一块宅基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特拟定如下协议;
1、 此块宅基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 四至界限:前齐张罗公路边缘,后齐地坎边缘,左齐杨明全地交界,右齐杨明全地边缘算起至右8米处止。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地界纠纷,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商解决,解决的时间不宜过长,解决地界纠纷期限最多一个月,若超期未能解决或无法解决,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4、 如遇国家征收,所得补偿款归乙方所得,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索要。
5、 本协议未经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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