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遵守。
一、租赁财产名称:Ф48mm焊接定尺钢管,各种建筑扣件(钢管按250m/吨计算)及型钢。
二、租赁财产数量:钢管 吨,扣件 只。型钢 吨。
三、租赁价格,结算方式,交纳租赁费的时间和要求:
1、租赁价格:钢管/米天,扣件元/只天,型钢元/吨天(非含税价)。
2、结算方式:按出租方仓库发(收)货物单为准,自提货日起至归还之日止。如承租方延长合同租赁期限,租赁价格按(同期)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调整。承租方的月租赁用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如果现金支付的,出租方开具专用的收据为准,如果转帐方式的必须按转入东阳市农业银行,账号6228410380288160410的为准,否则一概不认可支付租赁费(在租赁期内按日历天数逐日计租,每月底结算一次租赁费)。
3、每百米钢管必须配60只扣件,如不足按此比例计算。
四、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程结束为租赁期限。
五、租赁财产的支付:
1、交时间: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
2、交付地点:东阳市藕荷塘场地。
3、交付方式:装卸车、运输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负。
4、租赁财产交付时,承租方必须交纳无息押金。钢管/吨, 扣件/只,
六、租赁财产的使用: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财产享有完全的使用权,但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财产擅自租结第三或他人使用。
七、租赁期间的有关责任:承租方对租用的材料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因设置、保管使用时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应负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丢失和毁损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八、承租方违约责任:
1、逾期不退租赁物或逾期不交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及同期银行货款利息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所欠总租费的3%收取。
2质量标准:钢管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由于承租方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租赁财产损坏、丢失的负责赔偿
1、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集体及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3、变更或解除合同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5、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变更或解除合同未达成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6、合同订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十、仲裁条款:若发生合同纠纷,可向东阳市人民法院申诉判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结束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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