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______市区小区____号楼____单元室的房屋交接与验收事宜达成以下确认:
1、根据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的规定,甲方已将该房地产房款,原居间协议和该合同所列之附属设备交付乙方,经验收后乙方认为甲方的交付行为完全符合该合同所规定的交付时间、条件及标准,乙方同意接受,权利义务从即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2、二手房买卖双方确认,根据该合同所规定,相关物业管理费、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供暖等其他费用,自本交接日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本交接日后由乙方承担。
3、双方确认,已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往物业管理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供暖等相关部门进行过户更名。
4、双方确认,已经将房屋钥匙交接完毕。
5、甲方确认,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乙方支付的房屋尾款人民币______圆整。
6、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三方权利,并已结清该房地产在交付前的任何第三方债务。该房地产交付后,若因交付前的原因导致该房地产在交付后被执行、查封及其他影响乙方正常行使该房地产所有权的情况的,甲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与第三方房产经纪公司无任何责任关系。
7、本房屋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此交接书留于房产经纪公司备案。
8、补充条款(本房屋交接书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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