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为弘扬优良传统,摒弃陈规陋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引导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过欢乐祥和、廉洁文明、风清气正的春节,特发出如下倡议:
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节礼;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
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 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或私借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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