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政府: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解决杭州市停车难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区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书要求,20xx年我区需建设完成1500个公共停车泊位,经我局梳理,报区分管领导同意,市停车办审核同意后,明确20xx年项目(市里将统一对媒体公布)主要为:狮子口立交停车场、之江旅游集散中心、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停车场、华星现代产业园、厚仁村1号停车场、厚仁村2号停车场、留下农贸市场、青少年活动中心临时停车场等项目。上述项目中除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停车场项目外基本已明确实施主体,并基本完成。
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停车场经市停车办领导现场踏勘后明确:按照公共停车场的建设标准,建设不少于500个停车泊位。该项目原为浙江外事旅游集团自备车使用,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号召,愿意将该停车场改建成为公共停车场,对社会开放。经与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浙江旅游外事集团按照市停车办颁布的停车场建设相关文件,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设计方案由区停车办审定认可。
2、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在目前使用的古墩路与莲花街交界的场地上,按照公共停车场库的建设标准,建设不少于500个泊位的公共停车场。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标志标线安装费用一次性包干,费用经区停车办相关预算人员审核后,明确为270万元,由区停车办承担,并列入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资金计划。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停车场项目开工后,区停车办支付135万元;待该项目建成并通过相关部门考核后,区停车办再支付余款135万元。
3、由浙江外事旅游集团具体负责建设该公共停车场,并须通过市区停车办的验收考核,同时须到相关部门做好公共停车场的备案工作;在验收、考核、备案工作中,市区有关部门提出需增加的设施,由浙江外事旅游集团负责整改、添加,并承担相关费用。
4、该公共停车场库建成投入使用后,浙江外事旅游集团须按杭州市公共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对社会大众开放,并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承担日常的管理维护费用
特此请示。
西湖区建设局
二○XX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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