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受托人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根据编号为【- 委代字( )年第( )号】《委托贷款委托代理协议》的第三条,抵押人(借款人)-xx有限公司同意为编号为( )委贷字( )年第( )号的《委托贷款合同》提供抵押。特授权你方与抵押人(借款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我方已经对抵押物(详见抵押清单)的有效性作了审查,并承担该《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及办理抵押手续所引起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有关抵押情况如下:
抵押人:xx有限公司
抵押物:坐落于物业
抵押担保的范围:委托人向xx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本金人民币xx万元,还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委托人(签章)
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