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二手设备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将下列二手设备卖给乙方所有:
二手设备状况:已使用 ,包括制水、清洗、罐装、锅炉等全套饮料生产线及其他附属设备。
2、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8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 首 付款70000.00元,剩余部分待乙方装设备拉出园区后一次付清。
3、甲方有责任协调存放设备处的关系,保证乙方将设备顺利拉出园区,如甲方有和园区没有了解的事项和乙方无关。
4、甲方在 年 月 日将上述二手设备交付二手设备给乙方。
5、卖买的二手设备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 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按二手设备总额的 10%。
补充协议:
7、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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