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推动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提高全民素质,满足广大市民购书的需要,甲乙双方愿意在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合作,达成一致并履行如下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代销的图书属于国家合法出版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图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图书出版社的委托发行书,如因图书质量问题包退包换,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所有图书的内容丰富、健康、安全、积极向上。
三、图书种类有:社科类、文史类、党政类、鉴赏收藏类、少儿文史类、艺术类等品种。
四、乙方负责在北京组织货源,并承担长途运输费,退货运输费及装卸费。
五、乙方负责广告宣传、电视台、登报宣传、宣传单印制、海报、条幅、宣传车等费用,其中广告宣传DM单夹报费用按0.05元/张向甲方结付。
六、甲方负责提供图书销售场地。
七、活动期间乙方委
2-4人协助甲方销售,进行现场指导,活动时间30-45天。
八、圖書運到後,甲乙雙方以貨物交接清單作為憑證,並正式接收。甲方派专人管理货物,妥善保管负责图书的安全,如因丢失、损坏、被盗(销售期间读者翻阅造成的`损坏除外),甲方按结算价进行赔偿,若图书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
九、甲方必须要有经营图书方面资质及相关合法手续,方可进行此项销售活动。
十、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用具(发票、收据等)场地、人员调配及全市县区汽车巡展配送和现场安全秩序收银的安全工作。
十一、活动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图书销售及价格由乙方拟定,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每周结算一次,甲方按实际销售额的85%向乙方结算,结算款于次日汇入乙方提供的账户。账户名称:余辉;账户:;开户行:成都市光华村邮政储存所。合作结束后三个月工作日内甲乙双方交接库存。
十三、为了保障甲方利益,合作结束后,乙方按图书销售总额的1%提取图书质量保证金预留给甲方,三个月后甲方将质量保证金(扣除质量问题图书款)及质量问题图书一并退还乙方。
十四、本合同及附件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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