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 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丙方):华龙酒业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
丙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汉槐贡系列白酒。
2. 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_______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_______万元的商品。
3. 经销地区
只限在临邑。
4. 订单确认
厂家将货送到后,代理人应确认签字,由供方带回厂家。
5. 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应首次付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再次进货应时将上次的货款交齐,并付清本次的进货总额。
6. 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丙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_______%的`佣金。
7. 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丙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丙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
8. 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丙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丙方审阅同意。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至_______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 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 其他条款
12. 丙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丙方直接订购,丙方不可以供货。
13. 丙方依照乙方先用电话或书面联系方式,再由丙方出具订货单据,同意订货后,丙方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必须在订货的三天内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第四条 产品的销售
14.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签订,正本两份,丙乙双方各执一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