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坐落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为 ,房屋编号为
二、 租赁期限、用途
1、 该房屋租赁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乙方本人 使用。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壹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三、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四、 费用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 。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上交租,房租一次付清,保证金由上一年度保证金转入,不再另行交纳。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再续签合同交回房屋后退还全部保证金。如到期不续租又不交回房屋的公司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强行清理。
3、电费按实际发生额交纳,每月交纳一次。要求每户自行安装电表,电表归个人所有。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费用仅为房屋租赁费,不承担任何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维护、维修及卫生等责任;此类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取暖事宜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需用甲方的电源,乙方应自行安装电表,并向甲方交纳电费。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或改变内部结构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租赁的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设施,乙方自行装修部分,甲方不予承认,甲方收回房屋时不做任何补偿。
4、因本公司厂房属于工业用房,乙方租用后如超出甲方经营范围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乙方在租赁期内,在房屋内外的人身、财产安全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同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3、租赁期满前,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6、如甲方决定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可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清空房屋,甲方退还剩余房租,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给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有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九、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履行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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