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客户单位名称(以下称为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 (以下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与20xx年11月12日至20xx年11月11日期间发布形式为户外大牌广告。
二、 广告发布媒介位于徐州市金山桥开发区一号路及徐海路交叉口A板块(见附图)
三、 单位广告规格为40米*9米*2块。
四、 广告采用甲方确认样稿(样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样带)。
五、 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格形式,对不符和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 甲方样稿(样带)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样稿、样带与实样在色彩上可能略有差别,以甲方签字为准。
七、 广告单价:即18万元每年*2块,总计:叁拾陆万元整
八、 付款方式:
1、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付发布费用的50%:即18万元。
2、 广告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付第一年发布费用的45%:即16.2万元
3、广告到期前一个月内付发布费用的5%;即1.8万元。 更换画面及安装费用以实际更换画面次数另行付款,其中画面喷绘费用为35元/平方米,计每次更换一块画面费用为1.26万元
4 、乙方保证甲方每次画面可正常使用1年,如出现褪色、断裂等有损甲方形象的情况,乙方须第一时间为甲方更换画面,维修此广告位,修复时间自乙方发现上述情况并与3日内通知甲方,或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起算,最长时间为7个工作日,乙方须在修复3个工作日内提供修复后照片,否则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顺延相应广告发布时间,否则3倍顺延甲方广告时间。
5 甲方逾期30天未能支付发布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拆除画面并另行选择客户。
九、 违约责任:
1、 在甲方正常付款的前提下,如乙方恶意拆除甲方画面,乙方除需向甲方补偿未执行租赁期的租赁费用以外,需另行补偿费用为甲方广告发布费用的10%。
2、 非不可抗拒力造成的合同无法执行,在甲方认可的前提下,双方同意按时结算,费用多退少补。
3、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如:不能按时付款导致合同终止,甲方需向乙方赔偿此广告发布费用的15%。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实行过程中的纠纷,由合同当事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当事双方协商不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决定。
十一、其它
1、 如因政府建设或不可抗拒原因拆除广告,双方协商同意转做其它广告形式或据实结算;
2、 如因政府重大活动原因须临时覆盖为公益广告的,乙方需提前3天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同意广告发布期顺延,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时间顺延承诺书。
3、 按合同约定发布日起十五日内,甲方验收,如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4、 如因天气原因(下雨、刮风5级以上)造成 施工困难的,影响发布期;发布时间相应顺延。
5、 续约问题:本合同到期前30 天;同等条件下,甲方享受有先续约权。
6、 签定合同后10日内甲方确定样搞,如因样稿原因乙方不能按期发布,延误时间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保留肆份,乙方保留贰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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