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互相考察之后,乙方自愿在甲方学习,服从学校的安排,接受学校的培养教育。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在本校学习服装设计专业,学制三年,经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一、收费标准:学费_______元;第二年获国家助学金_______元。
二、退费标准:学生入学后三日起至一个月内退学者,收取一个月学费,其余部分退回;入学超过一个月,不足两个月的,收取两个月学费;超过两个月的,不退学费。
三、助学金发放:申报中专学生,一年后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户口原件,领取助学金卡。离校者,必须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备案电话保持畅通,如因学生本人原因领不到助学金,后果自负。
四、学生做到:
1、遵守学校学习制度:不退到、不早退、不旷课。
2、遵守学校放假制度:不提前请假、不晚归。
3、遵守学校自习制度:按时上自习、完成作业。
4、遵守学校住宿制度: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5、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克服散慢习惯、成绩合格。
6、尊师爱校:尊敬老师、听从安排、团结同学、爱护公物、热爱集体。
7、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不撒谎、争当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8、每周六评比总结会必须参加,一周学习出勤情况由本人签字,向家长汇报。
9、通校生人身安全、学习质量由学生自行负责。
五、家长做到:
1、按时交纳学费等各项费用,不拖不欠;
2、家长与学校要经常沟通,开学后放假前最少联系两次;
3、若家长联系方式改变,及时通知学校,以方便学校及时汇报学生情况,否则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六、学校做到:
1、组织学生参加中专考试,成绩合格,为学生建立学籍。
2、毕业发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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