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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不动产让一方写放弃产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1-06-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婚后购房不动产让一方写放弃产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已经声明放弃产权的,自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写这个的时候,夫妻还能心平气和,实属不易呢

解决方案2:

放弃就是给一方

解决方案3:

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子,当然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解决方案4:

婚后购房不动产让一方写放弃产权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解决方案5:

婚后购买的房子,本来是共同财产的,但因为一方放弃产权了,另外一方独自获得了房子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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