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近期买了一二手房,房带家电的,但买卖合同没有写送家电,就口头讲过送的。”。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1:户主一般都是随房卖,而不是赠送,没人那么傻的,基本你也不会说有赚头;
2:熟行的话(家电)一看电器就懂一般折旧后值多少钱,你不熟悉,建议你让户主找到电器的就可以看出来这台电器使用的年限和当时购买的价值了,你可以推赖说没有不能保修的话可以不要嘛;
3:一般户主会把电器的价值打入房价,但是国家刚出台的新规则,二手房销售的超额部分按照20%增收税费,所以我就不知道你的户主为什么会那么傻哦?
4:建议你找到某回收二手电器的或者是找朋友是卖电器的,电器拿到手后直接转手卖了,口头和户主提的话,或许会勾起户主详细计算家电的价值,到时候你的房价可能更高;
解决方案2:
你的想法是对的,所谓君子协议。
你当时应该有中间人吧,这种事最好叫中间人办,不要一开始就认为人家业主会怎么怎么样,我以前帮你家代理哪么多的房产,都没有出现过问题的。
关键是代理人的办事能力。
解决方案3:
交易过了,房子验收了,交接了钥匙就算是送给你的了,补充协议就算了!